有解雇其内阁成员的自由。但是也有法学家说,这并不意味着总统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雇官员,
因为当人员任免影响了政府为公众提供有效服务时,这本身又是违宪的。1935年,当罗斯
福因为联邦交易委员会主席汉弗瑞不支持新政而解雇他时,汉弗瑞则又把罗斯福政府给告了。
最后法院裁决,由于联邦交易委员会不仅仅涉及行政权力,而且涉及部分的司法权,政府不
能自由解雇其官员,罗斯福政府败诉。
看来,据我有限的知识,从
1867年以来,美国就有三起由官员任免引起的“君臣冲突”。目
前这个律师门事件,则很可能成为第四起这样的案例。相比专权国家里“君主”可以威风凛凛
地大笔一挥就抹去无数下属的政治生命甚至肉体生命的“潇洒”,在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里做
一个“君主”,是多么窝囊的一件事:君要臣下,臣就是不下。不但
“臣”不下,而且“臣”还可
以要“君”下。可见,在这样的国家里,真正的“君主”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在各种力量相互制
衡不断被激活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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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上的记号
在中国,众所周知,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大家可能会好奇,美国有没有腐败呢?
当然也有。这两年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两个腐败案例,一个涉及前国会议员
Randy
Cunningham,作为前国会国防拨款委员会成员,他曾经接受一个国防产品承包商
240万
美元的贿赂,并利用他在国会的权力,以“特殊专款”的方式间接给该承包商拨款。另一个案
例涉及一个政治游说集团成员
Jack Abramoff,他曾经用免费餐免费票免费旅行等方式大
量给国会议员行贿,换取他们给自己的客户多开一些“特殊专款”。
当然,最后
Randy Cunningham和
Jack Abramoff都落入了法网。06年
3月,Randy
Cunningham被判入狱
8年
4个月,
Jack Abramoff也被判
5年
10个月。共和党
06年
底输掉中期选举,不能说没有这两位共和党员的“功劳”。
然而,客观地说,类似的公然腐败在美国并不常见。拿
Cunningham的事件来说,涉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