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再次回到苏州。这次和之前不一样,林炀没有陪着我,我只好一个人认路,摸索离开火车站的路。
就是在那天我遇到了简谐。
准确的来说是我迷路了,简谐捡了我。
那一定是个非常滑稽的场面,一个是身着西装革履的商业人士,一个脚踩滑板的青年学生样子的人。
我自知滑稽可笑,却也任由简谐带我在人群中穿梭。
他和大学时候的林炀太像了。
我记得我第一次遇到林炀,也是因为迷路,那次好一点,在学校里迷路的。
我的确是路痴,不记得路,也不想去记路,但没想到居然在学校里也可以迷路,我还记得林炀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
我点头,于是林炀就牵起了我的手,也和简谐一样,带我在校园里穿梭。
不过我没有拉着简谐的手,我只是踩着他的影子而已。
否则场景就更是搞笑了。
简谐问:“你有住的地方吗?”
我说:“订好了,出了火车站我就导航去。”
简谐点点头,没说什么。
我自认为是个成熟的大人,觉得简谐帮了我,那理应要得到一些补偿的,于是我说,交换一下微信吧,我可以请你吃饭。
简谐也没拒绝,他说,好啊。
简谐笑起来可真好看,眼睛像月牙,右边脸上有个小酒窝,跟个姑娘一样美。
“你叫什么?”在备注那一栏,我犹豫了一下,本来我打算写的是滑板美丽少年,却发现简谐在盯着我手机看。
“简谐。”
“简谐?简单和谐的简谐吗?”我看了他一眼,输入简谐两字,“那你物理是不是很好啊?”
“没有啊,我选的文科,”简谐耸了耸肩,“怎么我遇到的人要么问我是不是学理科的,要么就觉得我是物理天才。”
“因为高中物理选修3-4就有一章节教的是简谐运动。”
“哦,难怪。”
后来我带简谐去了一家餐厅,吃的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是那一顿过后,我们都以为不会再有联系,我之前对再见从来都没抱过再见面的希望,可能因为他是简谐,所以我们真的再见面了。
再见面的时候简谐穿着西装,我差些没认出来,还是他先打的招呼,他说:“又见面啦,许先生。”
我很喜欢他喊我许先生,我觉得很好听,尽管我当时也才27岁,刚刚在实验室工作,没有很多钱也没有很大权,这一声先生的确是简谐喊重了。
可我就吃这一套。
我说:“好巧哇,你怎么在这里?”
那天我去的咖啡馆是大多数人谈论商业的理想场所,我又扫了简谐几眼,一时竟看不出简谐到底是学生还是已经在工作了。
“巧的很,”简谐对我眨了眨眼,“你有空吗,我请你吃个饭?庆祝我们的二次相遇。”
我点点头:“好啊。”
简谐没开车,他说暂时还买不起,当他坐上我车子的那一刻,我就开始疑惑了。
我很想问他今年几岁,但不好意思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