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把《乾》里取得“繇题”的排列方式演示如下:《乾》里的画符号“??”(应是上下排列,因打不出这种符号),通过《乾》符号的初画“—”变“--”(不过这种符号在春秋时候是这样写的“∧”),那么,就会得出另一个“画符号”来,通过对《乾》的“画符号”初画的改变,就变成了这样的一个画符号“??”(两个三号符号上下排列为六画符号),即《姤》的符号(若要引用《乾》里第一繇题里文辞时,就会说“《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再通过对第二“画道”进行改变,就又变出一个不与相同的六联体“画符号”,也就是《同人》的符号,以《同人》名称做为《乾》里第二繇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的繇题。以此类推可通过《乾》符号里的六个划道的改变,就会变出六个属于“六十四画符号”(为什么说“画符号”,而不说“卦画符号”,因为在春秋前期《周易》还没称卦)里的六个不相同的“画符号”来,这种符号是以两个基础符号即“—”与“--”来组合为六联体,以“六联体”的组合,可组合出不相同的六十四个符号来。我们给它命名为“画符号”,或称“六十四画符号”。因为这种“画符号”在《周易》成书之前早已出现,只是《周易》一书原初所用其作为六十四篇文章的排序而已。正如《周易》一书里把这个符号“”,写在《乾》的前面,成为《乾》文的序目而已,如同一、二、三里的“一”,还如同甲、乙、丙、丁里的“甲”,作为排序作用而已。但后来这一套符号,逐步被演变成八卦筮术工具。
《周易》一书用了这一套符号,由此这一套符合与《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篇名称不可分割了,人们看到六十四画符号里的某一“画符号”,就知道这一符号的名称。后来筮术上把六十四画符号,变成“卦”符号,成为卜筮工具,如看到“”这个符号,就知道是《乾》卦符号,这个符合也就代表的是《乾》卦。对这一套符号,人们已经是约定成俗的认为了。
我们把春秋《周易》文本《乾》的结构形式,是通过《乾》符号的下端逐划道的改变,所变出六个不相同的画符号及名称做为繇题的排序列举如下:
乾
姤
同人
履
小蓄
大有
夬
(因“划符号”打不出,用代替)
我们通过以上的符号所看到,《乾》之后的《姤》、《同人》、《履》、《小畜》、《大有》、《夬》,是通过《乾》符号的六划道逐次改变的方法,得出《周易》里六十四画符号中的六个“画符号”,也就得出六个名称。来作为《乾》里的“繇题”。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从《乾》里看到的“繇题”排列方法,由此推而广之,整个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六十四文章,均是这种排列方法。因春秋《周易》文本并不是《周易》原创文本,春秋时期对《周易》六十四篇文章改造成“繇题”文本时,是以每篇里的“画符号”作基准,如《乾》里的那种排列方法(当然,《周易》六十四篇里,唯有《乾》与《坤》被多分割出一句“繇辞”。《乾》里的最后一句“繇题”为“坤”,《坤》里最后的一句“繇题”为“乾”)。而且这种“繇题”是固定不变的。即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作为“繇题”的排列结构形式。所以,无论《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之”,还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才会出现那种相同的称谓,即“某之某曰”。如,史巫用春秋《周易》文本进行卜筮,刚好筮出的是《乾》里的《姤》繇辞,就要以这一句“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史巫就先会把这一句“繇辞”说出来,史巫就会说“以《周易》筮之,遇《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如何如何。”
若是某一人士,正想引用这种《周易》文本《乾》里的这句话,来阐明事理时,就会说“《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如何如何。”显然,《左传》里出现的,无论以《周易》筮之,还是引用《周易》的例子,使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即以《周易》里的画符号及名称作繇题的《周易》文本。
无论从《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还是引用《周易》里的句子用于阐明事理的例子,通过它们的称谓,明确的看到是以《周易》一书里的名称及符号,作为每篇里的“繇题”排序,并由此可推演出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我们还可从《左传》里记载卜筮中的两个例子里,所涉及《周易》里的一篇内容,以此推演出这种文本的结构形式。我们先把《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所涉及《周易》同一篇内容的两筮例摘录如下:
⑴《左传·闵公二年》“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⑵《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侯辞秦师而下。”
以上两筮例中涉及的是《周易·大有》里的内容,我们已知春秋时期的《周易》文本里每一篇里的“繇题”是以《周易》里所用的符号及名称充当的,也知道是如何的排序规则与方法。那么,我们先把作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大有》篇抄录于此:
《大有》:元亨。
《鼎》: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离》: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睽》: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大畜》:匪其彭,无咎。
《乾》:厥孚交如威如,吉。
《大壮》: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大有》,是以《鼎》、《离》、《睽》、《大畜》、《乾》、《大壮》做繇题。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筮例中说“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
这里说的“《大有》之《睽》的《睽》,正是《大有》里的第三“繇题”。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说“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这一筮例中说的“《大有》之《乾》”的“乾”,正是《大有》里的第五“繇题”。这两筮例中,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另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的筮例中,所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时,卜史偃要以此“解读”“勤王”之事的吉凶。卜史偃就引出《大有》里第三繇辞内容,即“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这“公用亨于天子”,正是《大有》里第三繇辞的一部分内容,只是卜史偃没有引述“小人弗克”来附会他卜问事情的吉凶,而是找有利的繇辞附会他认为的吉凶。
我们所要看到的是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说的正是春秋文本《周易》里的《大有》第三繇题与繇辞。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只出现了《大有》中的第五“繇题”,即“《大有》之《乾》,而并无引出以《乾》做繇题里的繇辞来,而这一筮例中“曰”之后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不能理解成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内容,还认为是与今本《大有》里不同的繇辞,这样认为就错了。这里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内容,是史巫的解卦(因这里的筮例,已把《周易》看成“卦”)的话语,这种方式,即“某之某曰”后出现的内容,而不是《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仅此一例。正如此筮例里出现的“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这种说法格式,是史巫点明某筮卦某繇题后,跟着出现的是史巫解卦的语言,这种“解卦”语言,一般是通过所筮出某卦的卦符号取象或通过得出的某繇辞来解卦,并不引出某繇辞,而是变成自己的对所问事项的吉凶说出一套说语来,所以就不能一概认为“某之某曰”之后的话,就是《周易》里“某之某”里的繇辞。这一筮例出现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正是史巫通过《大有》里的第五繇题《乾》的取象(“乾”的取象为“天”、“父”、“君”等)做出的“解卦”语。我们这里只是要看的是,《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乾》”,正是通过《大有》卦名和《大有》里排第五的繇题《乾》名,出现的这种称谓。由此从这两筮例中,也完全能够印证春秋《周易》文本的每篇里的结构形式来。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例说法与引用例子里的说法是吻合的,也由此证明,两者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符号及名称来编排每篇里的“繇题”。
知道了春秋时期《周易》文本格式,就能理解《左传》一书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和“《周易》有之”的引用时的那种称谓。
总之,《左传》记人们所用《周易》文辞这种称法例子,而从没有说过其爻曰,无论引用或卜筮例子,从没有反映六·九爻题这种称谓的。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记:“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这里的“其繇曰”,并不是“其爻曰”,或“上六曰”。由此说明那时的《周易》文本,还不是以“六·九”数字做“爻题”的文本。《左传》记人们所用《周易》文辞这种称法例子,而从没有说过其爻曰,无论引用或卜筮例子,从没有反映六·九爻题这种称谓的。
总之,《左传》里记的无论引用《周易》里的句子阐明事理时的称法,或是以《周易》筮之时的称法,是一种《周易》文本,又是个不同于以阴阳六·九数字为爻题的今本《周易》。《左传》一书记载春秋时期人们所用的《周易》文本,以区别于今本《周易》,我们命名为“春秋《周易》文本”。
本章后附录有“春秋《周易》文本”六十四篇内容格式。
喜欢周易哲学解读请大家收藏:()周易哲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