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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士谦的记忆3(第7页)

他说:“你他娘掉钱眼了,只看得见钱,说明你和洋鬼子一样做资本主义美梦。”

李迪赶紧摆手:“嘘嘘嘘——可不敢乱说这话,咱们都是接受社会主义教育的,不能这点诱惑都经受不住。”

蒙士谦躺了下去,不再搭理李迪的碎嘴,但他心里满满的都是那句话。他想,原来能写的出来世界名着的文化人所思所想也和他们这些当兵吃粮的大老粗差不多,和南云峰这样普普通通地追寻生命意义的小人物也差不多,在寻求“托心之事”的事儿上,他们可以达到精神层面上的一致性。

他此刻觉得自己幸运了。连洋人大作家都说人要鬼迷日眼地必须找到一件非做不可的事儿,足以说明这件事对全人类来讲有多重要。自己已经找到了,就是“折腾”,虽然“折腾”的代价有点大,上战场几次三番用命来换取实现价值的成就感,但蒙士谦也觉得值得。南云峰也已经找到了,就是看书,他同样为了看更多的书,不惜以健康为代价,“衣带渐宽终不悔”。那他认识的其他的人呢?李迪,阿琴,父亲母亲,远在家乡的工友们,忠骨埋于山高林密的异国的战友们,这些人,他们找到那件非做不可的事情了吗?

第二次负伤,是在某次出击拔点高地时,突击队长正往山头头冲,随后中弹受伤,蒙士谦冲上去给他包扎伤口,突击队长果然让他快跑,说什么也不下火线,誓要清除山洞内残敌。后头权昕也赶上来。蒙士谦就和权昕陪着队长一同拔点。子弹打穿了权昕的脸皮,蒙士谦扑到他身上想先将他带走,他口齿不清地说:“带队长走。”

一边说一边从脸颊的窟窿眼里冒血。

“我先护着你走,我再回来掩护队长!”

“吾。吾跑不动,跑不动。”

“不是他娘的嘴坏了吗,怎么跑不动啊?你又不是用嘴跑。”

“跑不动,跑不动…”

权昕干脆躺下了,身上还有些弹夹和手榴弹,便把手榴弹卸下来拉了环用力向着沟外头丢,作为突击队员的蒙士谦身背电台向指挥部汇报前沿阵地已经突破。这时队长头部受伤严重,蒙士谦和权昕冒着密集的火力将已经昏迷的队长背下高点,撤退道路上,曾经做过第一诱捕手的权昕跑在了蒙士谦前头,却不幸触碰地雷牺牲,飞出来的一枚弹片划伤了蒙士谦的左眼,视界的一半变得黑红交叠着,他忍着剧痛把队长带回了阵地。

作战结束后,蒙士谦和队长都被记了一等战功,两人都要求把自己的一等功让给牺牲的权昕。养伤时,他会刻意地转动眼珠,感受左眼晶状体和破损的玻璃体在眼窝里磨动时顿顿的奇怪感受与尖锐刺痛,他一度认为自己的左眼从此失明,却并不为此而尤怨,反而为自己终于成为了和南云峰“一样的人”而沉思,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南云峰在人前时常是歪着头的——眼伤引发的偏头痛牵动着头内部的复杂的交感神经,让他无法直的起头。

李迪也负伤了,他被炸断了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猪油罐头吃多了,战士们都觉得舌头打滑,看到猪肉都想吐的,李迪就收了他与蒙士谦的猪肉罐头拿去和别的战士们交换,这时候李迪深藏在血脉之中的天才般的经商头脑初现。战时弄包好烟抽不容易,李迪精打细算着,用猪肉换过来好些烤烟和旱烟给蒙士谦享受。开包的烟得抓紧抽,不然受了潮抽的没滋没味,烟叶燃不起来。蒙士谦的眼睛不能太受烟熏,李迪就拉了他从洞里出来,对着满山的绿树吞云吐雾。

蒙士谦抽了一口被呛,咳嗽一声,左眼被挤压受力,就开始疼。

“嬲的!士谦,美国人是真厉害!”

“你啥意思?”

“他们的地雷用探测器探不出来!你看看猴子们,用的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这美国佬们的东西是真好使啊!要是我们也有这些家伙事儿,整个越南都能被打成我们的地盘了!他娘…”

对美式装备的大吹特吹在这时候就让李迪在心中种下了“美国梦”的种子。这也为后期他的“崇洋媚外”(徐家清的批注:这里是夸张的说法。李迪先生并不是不爱国的,但是老东西或许很看不惯他这一点。)埋下了伏笔。

“当然好使了。美国二战就是靠军火发家的,他们军备质量要是拉逼,能赚那么多钱?他们要是没两口气,敢和苏联冷战?”

“我说你眼睛…”李迪用残废的左手夹住烟,指着蒙士谦脑袋上有些渗血的绷带,“啥时候能拆了?”

“拆个屌。瞎了。我也是独眼龙了。”

蒙士谦用手指捻灭烟头,把烟蒂弹到了洞下头。他和李迪都是在入伍后的第二年学会抽烟的,这个用烟头抹指纹的习惯,他也想不起来是如何养成的了。兴许是受伤多了,为了忍伤口的疼痛,就需要用烟头烫手的疼痛来分散注意力。到后来用指头灭烟,手指上叫烫出一层厚厚的痂,根本没有感觉了。

他已经适应了独眼的生活。他发现虽然伤的是左眼,但右眼也莫名其妙地变花了,视角的范围缩小,想看清东西时总是要凑近了,用手摸,用鼻子嗅,甚至用舌头舔,用旁的感官辅助着,眼睛才能确定这是什么。每次想落泪时,左眼就瘙痒不止,伴随有泪水从伤口处渗出的辣痛感。拆线时他重获光明,一下子又清晰广阔的世界让他甚至再度投入战斗时难以适应。只有在夜里闭上双眼时,他才觉得这世界不是左右抖动的,他想起照片上南云峰明亮的双眼…啊,他不到二十岁便瞎了左眼,受着残废的疾苦已经十几年了,他又那么容易落泪,这十几年,他每日都是这样的吗?

第三次负伤,是部队要挑选一批战士往老山前线参与作战,蒙士谦和李迪主动报名,在一次活动中,他们和十来名侦查战士前往马崩方向越军一个阵地设伏,抓捕对方11人,回撤至某山垭口,被高处敌人以火力阻断去路,李迪立即指挥侦查部展开还击,交战时蒙士谦胸部中弹,将倒下了,李迪把他扛起。蒙士谦伏在李迪耳边说:

“你自己走吧。我想我是时候死在这里了。”

李迪迅捷得如同猫儿,声音却木木呆呆:“士谦,我可从没听你说过这些扯淡的话。你别让我瞧不起你。”

蒙士谦扯了李迪的左耳,在耳廓上用尽全力咬了一口,但他似乎意识不到自己的那点力气根本无法制止李迪。

“士谦,你还不如一只蝲蝲蛄咬的我疼呢。”

“你丢了我,走吧。李迪,我是得死在这的人。”

“错了你娘的!”李迪破口大骂,“若说非死在这,那该死的人也得是我李迪!我人见人嫌,连家里人都不愿意接受。你不一样,你有老婆孩子父母双亲,说什么死不死!你砍我背上的十来刀我都记着呢,我必须得亲手还回来!你等我报仇雪恨了再…”

李迪的声音逐渐远去,蒙士谦已经昏迷了。

这次的伤养好时,部队要凯旋了。沙场“折腾”十年,蒙士谦觉得也算是够了,他不在乎自己拿了多少功勋荣誉,至少返回家乡时候,他和李迪都不算缺胳膊少腿,鼻子眼睛凑合着还能用。虽然战火的淬炼让这两个大半小伙子年轻的容貌折损不少,但同时也赋予了二人鹤立鸡群的非凡气质和血气方刚、杀伐果断和不屈从命运的性格,这种气质和性格将伴随蒙士谦的往后余生,指引他在多个至关重要的分岔路口做出里程碑式的决定。返乡时,车站挤满了迎接的人,蒙士谦看着这些陌生和熟悉夹杂的面孔,眼泪一下子出涌不止。

这高低攒动的人头之中,依旧没有他日思夜想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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