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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天价赃物贿赂民国要人

在中国近、现代盗墓史上,盗墓之事也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在民国初年出现的军阀盗墓现象,加重了这股盗墓之风,形成新一轮盗墓高潮,孙殿英、王绍义等都盗过。其中,以孙殿盗掘清东陵为代表。

孙殿英,名魁元,字殿英,乳名金贵,人称“孙老殿”,河南永城县小马牧集孙家庄人。孙殿英是土匪出身,虽然位至将军,但大字不识一个;战功没有,赌技却超群。盗墓时和身份是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军长,因此后被讥为“盗墓将军”。

孙殿英使用了破坏性极大、用于军事用途的炸药,不可谓不是最现代的盗墓狂人。孙殿英炸开慈禧的定东陵、乾隆的裕陵后,3天盗得宝物无数,仅从慈禧陵中盗得的两个绿皮红瓤、黑子白丝“翡翠西瓜”,估价在白银500万两(详见本书《厚葬篇·慈禧仅棺椁内陪葬值5000万两白银》)。据说,盗品共装了30车。

据早已公开的资料和报道,殿英以剿匪换防为名,进入清东陵搞“军事演习”,暗中连夜行动,盗掘清东陵。盗陵时,这次军人盗墓者分工严明,准备充分。孙殿英的部将潭温江师一部负责盗掘慈禧陵、柴云升师一部盗掘乾隆陵、丁綍庭师一部负责盗掘康熙陵(关于康熙陵的盗掘情况,一说孙部因地下积水作罢,免遭掘难;另一说实际上已被掘开,民国政府调查时有意隐瞒,减轻孙罪过。1945年,康熙陵最终还是让匪兵掘炸开,盗走了大量财宝)。

负责盗掘慈禧陵的官兵最为顺利,现场指控是潭温江部工兵营营长颛孙子瑜,经晚清遗老苏必脱林指点,找到慈禧陵的地宫入口。炸开通往地宫的金刚墙后,陪葬品被士兵搬取一空。连慈禧的金丝楠木棺椁也未放过,被劈开,棺内珠宝一扫而空。尚未腐烂的尸体被拖出棺外后又把棺椁移开,盗取“风水穴”中的宝物。

生前不可一世的慈禧尸首被扔在角落里,脸朝下趴着,左手扭转到后背上,头发散乱。听说慈禧身上穿的戴的藏的都是宝,结果上衣被撕开,袜子、绣鞋被脱下。士兵从她口中取宝珠一时性急,将她的嘴巴都撕裂了。乾隆陵寝更惨,后来重新收敛时发现,帝、后、妃共6具尸体仅一具完整,残骨混乱一处,无法辨认。可怜的“十全老人”,下颏碎裂为二瓣,发辫及肋骨等皆被抛置在墓门外。

人物篇 历史上的十二大盗墓狂人(11)

清帝王陵——中国封建帝王陵的最后绝唱,文物宝库,本可避遭劫难的,完好保留给后代子孙,竟然让一介武夫给毁了。从民国时间的报纸上可以看到,孙殿英恶行传出后,举国震惊,社会各界强烈谴责,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为逃脱罪行,孙殿英“花钱消灾”,用盗得的珠宝上下打点——

从乾隆墓中盗得的九龙宝剑、慈禧口中的夜明珠、一批名贵的古玩、字画等,分别送给了蒋介石、宋美龄;慈禧的枕头“金玉西瓜”送给了宋子文;另一枚宝剑送给了何应钦;阎锡山则得到了50万两黄金。孔祥熙、戴笠等关键人物也都分别得了孙殿行贿的宝物,从而得以逍遥法外。

孙殿英后来当了汉奸,其部变身“和平救国军”,任伪军副司令。日本投降后,又变回了,成了“国民党先谴军”。但作恶多端的孙殿英未得好死,1947年解放战争中,孙在河南汤阴战场上被解放军俘虏,一年后病死于狱中,也许真是应了盗墓者不得好死的说法。

有件事情顺便提一下,据说在孙殿英被俘后,解放军从他随身带的两只箱子里发现了价值连城的珠宝:一个箱里收藏的玉石西瓜,全是由珍宝玉石做成;另一箱里收藏的宝剑,剑柄镂金雕玉,传是三国时名将赵子龙的遗物······这些都是从清东陵内盗来的,但这种说法并未得到确切资料的证实。

狂人篇外

伍子胥、项羽不是最正宗盗墓者

伍子胥、项羽、刘去、曹操、董卓、黄巢、温韬、刘豫、杨辇真珈、陈奉、乾隆、孙殿英,这些盗墓狂人,个个是狠角色。但是,虽然这些盗墓者既狂又狠,却非个个正宗。

伍子胥为报家仇泄私恨而掘墓辱尸;项羽则是揭杆而起,造秦始始皇的反,借此向战争对手刘邦显能;黄巢的盗墓动机与项羽相似,但贪财和“革命”的动机更明显些;身为广川王的刘去则是为了娱乐,实仍邪恶的好奇游戏心理使然,变态行为更明显。

比刘去更邪恶的是僧人杨辇真珈,更为歹毒,既图财,又报复。盗墓动机最为复杂的应该是乾隆皇帝,这位叫弘历的帝王盗墓行为一直争议不绝,甚至有学者认为乾隆盗墓是以讹传讹,其动机除了为自己的皇陵宝殿筹集物料外,恐怕更多的是向汉人炫耀,坏人风水,以示大清的威望和不可动摇。

民间认为,盗墓者最赤裸最主要的追求目标是掘取宝物。这种盗墓心理,在盗墓事件中,可以说占90%以上。

对照此标准,12名盗墓狂人中,只有曹操、董卓、温韬、刘豫、陈奉、孙殿英等6位,才算是最正宗的盗墓者——目的明确,就是冲着丰富的陪葬品而去。

而且,他们的眼光狠毒,要盗就盗陪葬不是一般丰厚的帝王陵。

报应篇 为何盗墓者多不得好死(1)

自古及今,盗墓都是“勇敢者的游戏”。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盗墓是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坤·文言》(“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盗墓者“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报应,应该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的惩罚方式。

报应现象一 患上恶疾

“好发冢”广川王左足生疮

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这样的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而“报应”存在的主观条件,则是古人意识鬼神概念。

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里有一个故事,晋朝有个会看风水的人看过羊祜家的墓地后说:“以后能够出受命于天的君主。”羊祜步害怕让皇帝知道了,遭灭门之灾,就让人掘断祖坟地脉,自坏风水。见此情况,风水先生又称,“墓地的地势虽然被破坏了,还是要出摔断胳膊的三公。”

不久,羊祜就坠马摔折了胳膊,后来果然官至三公的高位。这件事里,报应与因果相连,虽然故事不足信,但说明古人是存在报应意识的。

《搜神记》(卷15)里记录了一个广川王盗墓故事:“汉广川王好发冢。发栾书冢,其棺柩盟器,悉毁烂无余;唯有一白狐,见人惊走;左右逐之,不得,戟伤其左足。是夕,王梦一丈夫,须眉尽白,来谓王曰:‘何故伤吾左足?’乃以杖叩王左足。王觉,肿痛,即生疮,至死不差。”

这个广川王叫刘去(亦称“刘去疾”),为汉武帝刘彻之兄刘越的孙子。刘去盗墓时将墓中跑出的一白狐狸左足弄伤了,结果当晚回家就觉得自己的左脚不对劲,红肿了起来,生了烂疮,结果终生不愈。

刘去“好聚无赖少年,游猎毕弋无度,国内冢藏,一皆发掘。”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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