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时候,自然是没人扫兴去反对的。
黑发的吉他手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一声,才对着话筒念出了诗名:“toaskylark”
“哦——!!”
在场的所有人立刻流露出了恍然的神色:“致云雀!”
不少乐坛的前辈们还不禁笑了起来,纷纷点了点头,在心里羡慕地想:“吉米那个嗓子……哎!”
兰斯一边看着詹姆斯,一边就这么为他念起了诗:“你好啊,快乐的精灵。你似乎从不是飞禽,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近,以酣畅淋漓的乐音,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
一种喜悦的感觉无比迅速地席卷詹姆斯的全身,强烈得几乎快有一种晕眩感。
他忍不住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自己的吉他手。如果身后有尾巴的话,大概都要翘高高的,再把尾巴毛也给乐开花了。
因为读书少的缘故,他还在心里用贫乏的词汇胡思乱想着:“哎,他真好,真好!这诗谁写的?写得好!写得妙啊!我明天回去就找出来全背下!”
兰斯其实也有一点儿不太好意思。
可考虑到近一段时间那些乱七八糟的绯闻……
他认为自己很有必要加强一下在大众眼中的存在感了。
在报纸上传绯闻算什么能耐,有本事也上音乐奖颁奖舞台上来个pk啊!
所以,他一眨不眨地回望着詹姆斯,丝毫不躲闪对方有些过于炽热的视线,还语气稳稳地念出了想要念的最后的几句:“从地面你一跃而上……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詹姆斯忍不住地靠近他,情不自禁地又给了他一个拥抱。
两个人对视一眼,那种奇妙的默契感充盈在心中。
尽管詹姆斯是第一次听到这首诗,可他却不有自主地和兰斯一起,同时朝着话筒的方向低下了头。
他们对视着,头紧挨着头,脸也快要贴到脸,那是几乎能感受到对方呼吸的近距离……然后,才一起对着话筒重复说:“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诗念完了。
两个人久久地对视几秒。
这次兰斯主动地伸出胳膊,依旧是大大方方地搂过自家金发主唱的头,低头亲了一下。
詹姆斯配合地侧头过去让他亲,笑容灿烂无比。
鲍德温和西奥在一旁默默地鼓掌。
这一刻,除了站在舞台上外,他俩的行为举止和表情神态和底下嘉宾们一模一样(局外人)。
作者有话要说:sggstilldostar,andargeversst
英文其实应该更有感觉,但写小说还是中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