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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第3页)

小舞握着拳头极力忍耐着什么,最后一泄气道:“公子,你想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我也不清楚是不是想杀他,但是刚才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记得什么了,大概因为撞到脑袋的关系。小舞,救他的事情暂时不要透露出去,我想看看这个遥国的皇帝到底有什么特长!如果并不是如世人说得那样好,我会杀了他为我们的族人报仇。”樊彦坚定的说着。

“公子,其实我不想报仇的!”小舞摇头,“那些亲戚比强盗还要强盗,我有的时候不敢想象我们还能过这么安定的日子,我害怕从一个人手里再被卖到第二个人手里。”

“我都明白的,我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在北番没有亲情也没有同情,只有力量才能衡量一切,所有人都为那些力量十足的皇族还有权贵们奴役着。

“可是公子,我们怎么把那个皇帝藏着?你不觉得自从我们救他以后,京城就开始封城了?而且我刚才出去的时候,路上的侍卫明显多了,几家小倌馆都被查封了,估计是皇宫里派出来找人的吧?万一来我们这里……”小舞担心道。

“等会把我的易容单给他服下,应该不是很容易就被认出的。至于他的身份,就说是我们买的下人,到我的书房来伺候。叶麓哪里就说我们见有仇家追杀他,他不慎掉入水中,等仇家走后我们救的他。”樊彦心思慎秘,似乎没有看上去这么的简单,也不似传说中没有武功,至少从他的步伐透露着轻盈。

就这样,在两人的讨论中把叶麓留了下来,完全不知道外面找叶麓已经找疯了。

叶麓第二次醒来时,似乎已经非常容易的接受了这样的现实,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找镜子,当他看到镜子里面黑黑瘦瘦的自己,只能算上清秀的脸,心里的念头竟是:我不是长这样的,我应该是倾国倾城的美人,随即就打了自已一下,自语道:“黎谙你大概小说看多了,倾国倾城?原来你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唉!”放下镜子叶麓长叹一声,这样的脸蛋又是男子,勾引那个长期饭票的计划只能无限期延后了!叶麓不知道为什么,内心里总觉得同性恋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自己就应该找个漂亮的男子相恋、相爱。

“黎公子,今天觉得怎么样了?感觉好点没有?”樊彦推门进来,看见叶麓对着镜子唉声叹气,表情很,嗯,是的,滑稽!

“樊彦,你不要叫我黎公子,我听着别扭,叫我小黎好了,我叫你小彦,如何呀?”叶麓也不等他同意继续说道,“小彦,我只记得我的名字,从哪里来为什么会掉到水里,我都不记得了!”说着说着眼泪汪汪的,非常无辜的看着樊彦。

别说是你,就是我们的监国大人对我这招也没辙。叶麓心里暗想,突然想到监国大人?是谁?我认识吗?还是这个身体认识的?

“头好痛!”叶麓抱着头,整个人都团起来。

樊彦看他这个样子心也软了下来,在他头上几个|穴道轻轻的按摩,减轻他的痛苦安慰道:“你现在脑后的淤血还没有散去,以前的事情先不要想了,对脑子的负担太大。”

在樊彦的按摩下叶麓果然感觉好多了,感激道:“谢谢,小彦的按摩技术真好!”

“我救你的时候,见到有人追杀你,在你记忆恢复前还是先暂时住在我这里,我会对管家说你是我收的书童!如何?”

樊彦的提议正中叶麓下怀,他正愁没地方去,现在身上身无分文,出了樊府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估计只能当乞丐了。

“好呀,谢谢你!”叶麓抱住樊彦给他一个大大法式的拥抱,倒是樊彦有些不好意思了。

叶麓开始了他米虫的生活,白天日上三杆起床,下午去樊彦的书房看看医术,他竟然对那些医术有研究,有时候还能和樊彦讨论讨论,至于怎么会明白这些东西,叶麓归结为这个身体原来的残留记忆,就这么打发了。

这个身体的残留的习惯还真是奇怪,毛笔字很难看但是和他自己的真的很像,不过中间的区别他还是看的出来的;明明第一次来这里,对那些繁复的衣服竟然还不会搞错,还能套上去对于习惯牛仔裤、T恤的他来说,绝对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还有这个身体一下子能蹦的很高,他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好像是自然的一样,樊彦说那个是轻功,还有身体里面一道道的暖流,每天他都在在床上坐一个时辰才会觉得舒服;明明从来没接触过中医,可是知道好多重要的名字,还有毒药的配置方法,很熟悉很熟悉的样子,叶麓都要怀疑这个身体原来是不是个大夫了。

樊彦对叶麓还不错,可是他的那个书童好像非常的敌视自己,不过叶麓要找的是长期饭票,对于拖油瓶不感兴趣,和小舞拌嘴是叶麓每天不可缺少的乐趣。这个事情似乎也很熟悉的样子,叶麓每次把小舞气的跳脚,然后看他到樊彦那里哭诉,心里就有一种满足感,还有那非常非常的熟悉,那时候他的头就会开始痛起来。

在樊彦这里住了有一个星期了,叶麓身上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樊彦这个蒙古大夫倒也没让他身上留下什么疤痕,这点让他十分的安慰。叶麓明明没有失忆撞失忆也是为了住下来,那个蒙古大夫技术不好,竟然相信了他的说辞,这让叶麓对他的医术非常非常的怀疑。

不过,叶麓想要继续当他的米虫似乎不太可能了,因为樊彦宣布他伤愈。知道这个消息叶麓觉得自己从天堂的顶端掉入了地狱,伤愈意味着他这个书童也必须和樊彦一样起床,在书房里陪他念书,早上六点起床不如杀了他来得痛快。还有要服侍人这项也很难办,这个身体不知道怎么的,就是不喜欢卑躬屈膝。

是做一条有尊严饿死的米虫,还是做一个勤快劳累的书童?叶麓最后决定还是先离开樊府,既然是决定当米虫选择的死法当然是懒死。可是据说外面有人追杀他,叶麓又开始犹豫了,懒死虽然不错但给仇家发现了,先杀掉就太不值得了。

“唉!”叹口气发现樊彦竟然正在身后,叶麓手指颤抖的指着他道:“你……,你……怎么干什么站在我后面步伐声音?想吓死我?”完全忘记了还寄人篱下的窘况。

“这里是我的书房,我不在这里去哪里?况且我本来就在这个屋子里,你有不是不知道,难不成小黎你把我这么大个人忘记在屋子里了?”樊彦逗着叶麓,他心里非常喜欢看见叶麓吃瘪的样子,每次看见他和小舞斗嘴输了后,一副生气腮帮子鼓起来的样子,就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逗逗他。

叶麓找老实的小舞还是五五的胜算,对上樊彦最好还是快快投降,缴枪不杀比较好。

“小彦,我在你府上住了这么久,身上的伤也都好了我打算走了。这块玉佩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我把它给你!”叶麓非常不舍的把脖子上的玉佩拿下来,虽然他不是很懂玉的价值,但是那晶莹剔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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