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下给她的最后一束玫瑰将我的房间塞满,用手机录下给她唱的最后一首歌。
手术室的灯一直亮着。
我想在这世上来一趟,遇见她也算不枉此行。
她叫薛凉沫,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也是最后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有肖俊曳,薛凉沫一定一定会爱上易艾。非常喜欢这个法国小哥哥了。每日不定时更新番外,我是森圳,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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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谢谢各位!
☆、蒋亦焦:智齿也并非等同于爱情。
蒋亦焦:智齿也并非等同于爱情。
关于她的备忘录:
1她从来都只认定我做她的专属牙医。
2她总想着跑遍世界各地浪迹天涯自由自在。
3她很喜欢涮火锅还有吃小龙虾米粉灌汤包,但常常因为多年的口腔问题痛得跳脚。
4她往往会比我成熟但是她也是个小女生。
5她的十七岁和他是永远的疤。
6她愿意并且只想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不想靠别人。
7她的一切我都喜欢,我希望她永远自在。
在美国学成归来,我自己开了一家口腔诊所,有很多姑娘听说这里有个多金且性情冷淡的的海归慕名而来,我没想着做什么,于是她们挤破头来诊所工作送送早餐和我聊聊天我也不拦着。
那天很多人预约,我见了一个又一个病人。
她就是那天出现,小小的一只,在牙医台上不安分的眨着眼张大嘴等我来拔牙。她的口腔无比敏感,一管麻药下去已经渗出来些血,我能想到她没吃消炎药之前的样子有多好笑。从前给那些病人们拔牙我都像是例行公事,但是面前这个眼泪汪汪的姑娘让我头一回认真且小心。
她躺在牙医台上半天不动,含糊不清的说要我抱,我当时哭笑不得,幸亏是带着口罩,否则我再怎么不苟言笑也要被她弄得笑出声来。我无奈的叉腰看着她,正经的跟她解释完又想着逗她一下也挺好,于是就和她说抱她也没什么问题。我看她大惊失色并且挣扎着自己起来,略为好笑的抱起她穿过走廊回到我的办公室。
她坐在我的桌子上晃腿,一脸没所谓的反驳我拙劣的谎言,我装着凶狠的样子瞪她,于是她收起表情乖乖报上家门,说声再见便飞快地跑走。
我留下她的那颗智齿,保存好。
一整天我都在想她,第二天一早我还是没有克制住冲动去找她。
从前跟我交好的所有女生里都没有谁能让我撇下手头上的一切,而这个我谈不上认识的女孩却碰到了我内心最原始的柔软。
我从来不信一见钟情,但是现在我信了。
无关乎这个人的容貌身世,只是看一眼就用尽一切去保护她。
我冲动的敲开她家的门,冲动的吻了她的额角,冲动的要和她在一起。
一见钟情大约就是对面的那个人你只看了一眼就激发了你所有的冲动可以让你没有原则的背弃一切。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说真的,我很快乐。
诊所里好看的姑娘依旧很多,我怕她误会就把她们认成妹妹。
没有想到她还是误会了,我们很快散了。
她说这是她最荒唐可笑并且冲动的一段恋情。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告诉我智齿是爱情的象征。可我是个牙医,我从不信这种话,但是因为是她说的,所以我坚定的信了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