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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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你能不能不这么贫嘴,这么多年我看你爸妈要哭死,除了造粪,我就没见你给社会主义作什么贡献。”翎子近来口才有进步,抢白得我无话可说。我只能狠狠地把电话挂死,以表示自己的强烈愤慨。

古道西风酒吧是家装饰得比较有格调的酒吧,全部色调采用了灰色和大红的搭配,给人一种很颓废的感觉。酒吧内的音乐也极尽哀怨和缠绵,而骨子里一直有点悲剧情结的我,偏爱这种装饰风格和缠绵感觉已经很长时间了。如果这城市还有一座酒吧值得我主动光顾,那么只有这里了。下午两点三十分的时候,在酒吧的高脚凳上,翎子就坐在我面前,静静地不说一句话,与电话里简直是判若两人。

“翎子,你这女人怎么就不会疼疼我,安慰我两句,让我那受伤的心得到点安慰?难道你忘了古书上说女人当厚德载物了?你不会真在琢磨让我写休书的事吧?”我顺手点了支烟,说话好似打开开关的水龙头,滔滔不绝。

翎子的手里把玩着一只杯子,两只眼睛盯着我,依旧不说话。

“翎子,我们结婚吧!”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看到翎子猛然间打了一个冷战。

“对不起,以后拜托你别用这种秒杀的技巧,我真受不了,向毛主席保证受不了。”翎子说话的时候,还不停地耸肩,以表示我刚才那句话杀伤力的巨大。

“我是认真的。”我终于板起了脸,用比小白兔还真诚的目光看着翎子说,“我今天终于把工作辞了,如果不结婚让你养着我,似乎真没那么名正言顺,吃软饭也要名分哪。”我吐出一口烟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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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角力 第一章(2)

“你现在马上去马路对面,坐102路车,到马家庄站下车,晚上我去那里看你。”翎子说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偷着笑了。

“该死的,马家庄是神经病医院!行啊你,我跟你求婚,你给我来这手,当我发神经。告诉你,我可是很认真地向你求婚了,我打赌,你要现在不答应,等到以后你老得爬不动了,都听不到如同今天我这么有个性的求婚。”

翎子忽然之间就哭了,以至于我认为她妈生她的时候,多给她长了两个泪腺。那眼泪说掉就掉,而且哭得无比的妩媚。

我用指头蘸了一滴翎子的眼泪,放进嘴里,那味道是苦的。

“拿五毛钱出来,让服务员出去给我买两个馒头,我就着你这眼泪就能吃饱了。”我只用了一句话就让翎子破涕为笑了。

“枫林,这是从我们认识到现在,这么多年你第一次跟我提结婚,知道吗?”翎子吸吸鼻子说。

“那你是答应还是不答应?给个结果嘛!千万别用你猜,你猜,你猜猜猜来对付我。”为了掩饰自己对于那个结果的关注,我只能假装洒脱。

“现在还不能答应你,等你干点事儿成功了再来娶我。你连老婆本都没有,我凭什么答应啊。”翎子玩笑着说这话的时候,把几张百元大钞轻轻放在桌子上,慢慢地起身离开。

“记得啊,除了坐台之外,你干什么我都支持你。如果你真决定去坐台,包月最低只能打八折,要不我可没面子。”在临出门前,翎子仍然不忘抢白我,而在我刚刚用笔写在餐纸上的“日”字旁边,翎子写了个“晶”并且特别标注:比你多两个日,2:1,我胜出。

这个比我大一岁的女人既幽默又有情调,长得还很漂亮,那风格很像丁小雨——那个嫁入豪门的丁小雨,那个曾经是我大学校友的丁小雨。

绝对角力 二

“你要能追上丁小雨,我请你一个学期的酒。”402宿舍里,胖熊冲着兔子大声喊着,语气里一副全然不屑。

“好,说话可要算数,你就等着瞧好吧。超人,够哥们儿你就帮我每天写一封,不,两封情书给丁小雨。我就不信了,一个丁小雨有这么难追?看我不赢得胖熊连裤衩子都卖了给老子换酒喝。”兔子眼睁睁地看着我。

“超人”是我的外号。这个外号的得来并不是因为我长得帅或有其他超能力。只因我平时喜欢写一些诸如“我即使是八戒,也是嫦娥先爱上我,优秀得只得被贬入凡间”之类的句子在我们的校刊上发表,成为校园另类诗人,才被宿舍的哥们儿冠以如此雅称。

九十年代之后的大学,早已失去了象牙塔的那种纯洁和高雅。除了上课,大学生们的必修课就是谈恋爱,一男一女很快就容易滋生出爱情的细胞,校园里的隐蔽处大白天都随处可见痴男怨女。

而在当年一向性格内向的我,竟然不习惯这种整天除了上课、睡觉就泡马子的生活,所以在我被第三个女友甩掉之后,我开始把感情寄托在写文章上。我加入了校文学社,并频频利用自己是编辑的近水楼台身份在校刊上发表肉麻的句子,污染了无数大学同胞的心灵。宿舍的弟兄们看不惯我这种行为,送我一个绰号“骚人”。可是这个绰号在他们的马子面前,实在叫不出口,所以,时间长了我就演变成为“超人”。

“丁小雨是谁?三围多少?”我懵懂地问道。

兔子夸张地看着我问:“你小子是火星上下来的?真不知道还是装迷糊?”

“不如张曼玉出名的,我一概不知道。再说,阿猫阿狗的我都要知道,那这辈子我不得累死啊!”嘴上不饶人,没理争三分,是我的特长。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特长,使得今后我在商业谈判中,屡屡得心应手。

一旁的胖熊冷笑着对兔子说:“兄弟,你找的这个帮手连丁小雨是谁都不知道还敢帮忙,我看你直接认输算了!”

兔子白了胖熊一眼,径直走到我面前,用手扳着我的肩膀,一字一句地告诉我:“听着,火星人,不,超人,暂时忘掉张曼玉。丁小雨是咱们学校大二音乐系的学生,那真是美丽与智慧并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奇女子。”

“你小子是不是发烧?从没见你这么评价过一个女孩子。还车见车爆胎,你当她是充气阀门啊!快讲讲怎么个奇法,让你这情圣这么矫情。”虽然在抢白兔子,我却充满了好奇。

情圣这个词用在兔子身上一点也不夸张。据兔子自己描述,他当年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曾有五个女同学为了争着送给兔子棒棒糖而大打出手,以至于老师从此明令禁止孩子们带棒棒糖进入学校。

“说她奇是因为自进入学校以来,她交男朋友的保鲜期不会超过七天。而从三个月前到今天她还是独身,这女孩儿太有个性了,我喜欢,所以我要追到她,你可要全力帮我。”兔子用力握着拳头眉飞色舞地对我说。

“丁小雨读大二了,比我们都大一岁呢,你恋母啊。”半晌,我憋出这句话。

“拜托,老大,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有点文化好不好,成熟的女人才有味道呢!要不社会上怎么流行姐弟恋呢,你要不帮我就算了,以后就当我从没认识过你。”兔子气急败坏了,给我来了个最后通牒。

“我帮,我帮,可事成之后你小子要给我买两条软中华,哥们儿今天早晨就已经断粮了。”我斜眼看着兔子,兔子无奈地从口袋里拿出还没抽完的大半包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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