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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3页)

“。。。那现在,苏岑回来了,你们,还会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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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爱而不得

他安静了许久,闭上了唯一的右眼,让人看不清神采。我小心翼翼地等着他的答案,我几乎以为,他会一如往常,打着趣说:小孩子家家,少管大人的事。可他说:

“南央,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那样的感受,这个世上有一个人总是能懂你,明白你说的,明白你想的。你说,这是不是爱情?”

我想是吧。我真的这么想的。你看,我就是不明白安歌所说的,所想的,所以我们之间不是爱情。但我不能这么对宋珺说,一个女孩子的自尊在此时此刻膨胀起来,我说:

“那,你觉得什么是爱情?”

但见他不满地睁开漂亮的右眼。其实他这副样子看着还是有点可笑的,只是他认真的表情让人不敢发笑。听他蹙着眉目埋怨道:

“不带你这样的,绕了半天总是把问题绕回给我。”

其实我也不想的,可我就只剩这么点小聪明了,再不发挥发挥我都快找不到我的人生价值了。可我也不想为难一个受了伤的人,便耸着肩装无赖:

“您老都不懂,我能懂吗?”

照顾宋珺其实是个特别简单的任务,他不怎么挑食也没什么怪习惯,是个再正常不过的正常人。说是照顾,其实也只是午后踏着小碎步,慢悠悠从家里晃到这边带点吃的玩儿的,看的用的,三四点的时候就离开了。

第三天的傍晚,院外的风刮得很厉害,他说让我等等,等风变小了再回去,因他知我不怎么喜欢打车,可这样的天站在公交台上恐怕挺让人为难。

其实他也把我想得太抠了点。

告诉老宋,会打车回家,不劳他担心。却从没有想过,会在病房外遇见苏岑,或者说,从未准备过遇到这个女子,可我遇上了。如果非要拿花比喻的话,那么茉莉是再适合不过的。淡淡花香,却浓郁悠长,闻过一遍就不会忘记,带着与生俱来的典雅,让人过目不忘。

我不知道自己凭什么一眼就认定眼前的女子是苏岑,或许是她投射在虚空的眼神。很多人喜欢离开一个地方去别的地方生活或旅行,我不以为那是逃避,更多时候只是放过自己,也放过想去原谅的人。苏岑的眼睛就有着这种从风尘中悄悄经过写满智慧的神韵。

下午四点的天空已渐次发灰。风很大,可天际的云朵和太阳却一动不动。那时擦肩而过的苏岑给过一个浅浅的微笑,在我的脑海瞬间定格。这样一个知性优雅的苏岑,这样一个被宋珺理解成既能明白他所说,明白他所想的人,回来了。

安歌,你看,连苏岑都回来了。

于是那天傍晚,出奇地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来到了许久未曾拜访的jasmine酒吧。

酒吧真是个神奇的地方。这一格一格的空间里装载了多少人的孤独与悲哀。他们舞动身躯或借酒消愁,只因这座城市只容纳了他们的形体却无法收藏他们破碎的情感。我呢,我坐在这里又算什么?

是多久以前,这里曾经泼洒过一杯深蓝色,滴滴幽蓝,如人鱼的眼泪。可我从未尝过那杯深蓝,从未将人鱼的眼泪吞入喉骨。而此时我的咽喉忽生出一种渴望,想将那杯带着魔力的眼泪灌入身体,沉于心里,只因再也没有能比爱而不得更悲伤的了。

可是没想到,小杰走了。

当时一进门就瑟缩着冲到吧台,刚想开口叫温开水,一抬头却见眼前摆着的不再是那个眼带桃花的男子,而是个画着烟熏妆留着短发显得酷劲十足的女子。他们说他不干了,以后都不会来了。

我就不明白了,又不明白了,不明白的事太多了。为什么苏岑回来,小杰反而选择离开?其实我猜错了。在上帝面前,我的智慧还是很不够用的。而关于小杰,这些是苏岑告诉我的。

在jasmine坐了不多久,便想回去了。这里没有人会听我唠叨了,或许从此以后他都不会再回来了。

一只脚才从高脚椅离开还未踏到地上,苏岑推门而入,同我一样带着惊异的眼神看着彼此。我呆呆地停留在高脚椅上,而后有服务生轻拍我的背,说他们的老板请我到办公室去,用了好几秒的时间才明白,这是苏岑的意思。

是一年前安歌被辞退的那间办公室,门口站着的不是当时那位满脸褶子欲舍欲留的矮墩先生吗?很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服务生周到地推开了门便转身离开,只留下我同苏岑在这空间里。

她背对着门扉,望着窗外。桌上的热咖啡冒着热气,听到声响的苏岑轻盈转身,招呼我坐下。办公室的布置清爽简单,门外的嘈杂与纷扰也轻微的不可分辨。她啜饮了一口黑咖啡,轻轻地开口:

“你好,我是苏岑。”

我笑起来:

“你好,我是郁南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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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同父异母的弟弟

今日从宋珺病房出来,便看到苏岑已经在外候着了。她只是等着我离开,表现得礼貌而优雅。

我始终相信,对于女子而言,对一个人付出的情是不容易割舍也无法轻易忘记的。若非时间真的足够久,或者遇到一个足够耐心的人,否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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