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有这样的例子出现过吗?
自然是没有。
所以在所有人的认知之中,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不存在的。
很多人都在等着方白被打脸。
“很多人是不是都在等着打我的脸?”
“但是我跟你们说,既然我坐到了这个普法的位置上,那就说明,我不惧怕任何人来找我麻烦,法律是严谨公正的!”
“第一个问题,嫖肯定是犯法的!”
“但是你们得明白一个问题,那么就是嫖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并不是简单的说,发生了关系就叫做嫖,这里面必须得怎么样?牵扯到金钱的交易!”
“处罚标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以五千元一下的罚款!”
方白笑了笑说道。
【不愧是方老师,记得这么清楚,难不成真的嫖过?】
【方老师不是数学老师吗?为什么对法律还记得这么清楚?】
【看样子有了深刻的印象!】
【有了印象的事情,才记得清清楚楚嘛!】
【说的有道理!】
……
方白没有去管弹幕说的事情,继续说道:“那么如何白那个嫖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不能构成金钱交易,那么如何不构成金钱交易呢?”
“不构成金钱交易怎么叫做嫖呢?”
“所以我给大家讲个事例,你们就懂了!”
“有一个叫张三的,晚上饥渴难耐,然后去找了个小姐,小姐说,要三千,张三说那么贵,我给你五千!”
“小姐一听,哟,给这么多,自然是同意的!”
“最后,事情结束之后,张三给了小姐一沓冥币,没错,人冥币,天地银行发售的……”
“小姐气坏了,就选择报了警!”
“那么问题来了,警察能抓张三吗?如果能抓,以什么罪名去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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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白说完之后,就不再开口了,而是对着摄像头笑而不语。
【强干罪?】
【使用假币罪吧!】
【我怎么感觉张三无罪?】
【我一下子感觉我的脑袋不够用了!】
【明明发生了关系,这应该可以以嫖罪来拘留了吧?】
【欺诈罪吧!】
……
弹幕上众说纷纭,甚至有很多大佬都加入了讨论,但是越讨论,他们就越发现,这个张三……有点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