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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父亲纪事 第十八章 1(1)

我不知道我在等哪位丈母娘的女儿,人一到了做爸爸或者做妈妈的年纪,决不会把自己老死在一棵树上,除了一个偶像之外而反对其他任何异性。自诩一生只爱过一次的人,要么是十足的傻蛋蠢瓜,要么是个烂透了的骗子混蛋,我大抵是个蠢瓜和混蛋的混合物,所以我在恋爱阶段的寻求,对女性的膜拜应该是“泛爱主义”的。

可我却放不下崔儿,总爱傻痴痴地呆坐时,为她构织一个又一个美丽而又朦胧的幻象。在那一会儿,我会发现自己是爱上她了,而且爱得那么久远、那么深重,这么久远而深重的爱或许她压根儿不知,我又感觉太不平等,太吃亏了。当我为爱要付诸行动时,比如给过去的学校、老师或者县里其他的人写封信,或会知道她的下落,要么登个启事,她恰巧看到。真的一这般做又气馁了,压根儿不情愿,我又发现我爱她原来是假的,不过是我对自己一个朦胧而遥远的欺骗。

爱,也只能是朦朦胧胧,你真的把它解释得异常明白了,就不是爱了。所以,我得奉劝所有正在或将要恋爱的人们,不要去读那些“恋爱心理”、“择偶指南”之类的混账书刊。

爱,就是糊涂,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独特。任何定义都是鬼话。

中午正睡觉时,弟弟过来推醒我,神秘地说有个姑娘来找我,在客厅等着,我问他是谁,他诡秘地眨眨眼睛,只是说:“哥哥,她那气质,没比,你可别又放她跑了。”

看来弟弟还挺关心我那档子事。

我到了客厅,怔了一会儿,还是从背影识出是曹亚薇。我在她身后的沙发上坐下来,点了支烟,静静地看她。她几乎没有什么装饰,一条紧身蓝裤,上身是黑色的质地柔软的绸衣,她知道黑色会使她白色的皮肤显得愈加分明,她知道美丽的姑娘漫不经心也是一种美,也许打扮尽在不打扮中。

下乡回城之后,我们并没见过,或者说是马路匆匆而遇,又装做视而不见擦肩而过。我知道她早已不拉小提琴了,小提琴练功毕竟枯燥。她爷爷仍旧做政协副主席,父母到了新加坡,接受了一份为数不少的遗产。她这几年也换了不少单位,眼下在电视台搞摄像,间或在杂志上发点人物摄影作品。暇时,和靳峰谈谈恋爱……我也知道,她也知道我,开始在工厂做工,因为画版报、写材料,抽到办公室以工代干,目前正读电大中文,间或也写点小说,只是刊物不识货,不得发表。我们相互都知道,只是不见或不愿见面。

她正审视着客厅壁上的油画,那是易卜生的老乡蒙克的《呐喊》,我找朋友临摹的。她看着,忽然踮着脚去摘取画框。

她踮脚时,身体柔滑的窈窕曲线都分明显现出来,我的心怦然动了。

她摘画框时,回头朝我妩媚地笑了一下,“我帮你取下来好吗?”

看来她早知道我坐在她的身后。

“我好像没请你帮这个忙?”客厅里得以挂这幅画,也是我长期和爸爸“斗争”的结果。直到我蒙哄他说,恩格斯生前尤其喜欢这幅画,鲁迅的《呐喊》便直接得力于他的启示,父亲才和我达成协议,挂三个月他喜欢的字画,挂一个月我的“蒙克”。我知道它挂在客厅里不合适,可挂在我和弟弟总不叠被子,脏鞋臭袜子乱扔的卧室更是笑话。

曹亚薇并没理我,只顾摘了下来,好像这儿不是曲柯的住所,而是曹亚薇的闺房。

“你也喜欢蒙克?”

“呣,连这老头稀疏的头发和小胡子都喜欢。”

“我不大喜欢他的《呐喊》,这个,临摹的也不大好。”

我喜欢。我喜欢蒙克的忧郁、孤独、惆怅和愤怒,我喜欢《呐喊》那阴惨的绿色和恐怖的红色,那惊悸颤动如人神经纤维般的线条构织的湍急的涡旋,那变形的形如骷髅人的绝望的嘶喊。生命、爱情、死亡、性欲在他那里都是一种既深刻又淡然的痛苦自省。

曹亚薇坐下来,自己点了一支烟,笑着问我:“你怎么不挂他的《圣母》?”

父亲纪事 第十八章 1(2)

“挂那么个一丝不挂的女人,我爸爸还不用刀给我劈了。”

曹亚薇笑了,轻轻吐了一口烟,“只有蒙克那样去把圣母当做一个女人去画,一个履行自然天职、超越善恶观念的女人。”

“蒙克却是仇视女人的,‘祸患女人’在他和疾病、死亡、爱情一样,是永远的题旨。”

“自然。”曹亚薇眯起眼睛细细地看我,“女人只要想,最伟大的男人也能让他跪匐在地。”

我突然大笑起来,笑了许久,她忽然补了一句,“当然,你这样的无赖除外。”

我一下止住了笑,有些恼怒地看她,她也不示弱地和我怨恨地对视。许久,还是她推了推我,“收回诽谤,我们出去走走好吗?”

我没跪匐,可最终还是随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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