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曼彻斯特时,他丢失的两个行李箱依然神奇的不知所踪。所以,一直在找兰斯借衣服穿,现在更好了,可以抛弃过往,直接去买裙子了……
詹姆斯总觉得这事发展过于戏剧化。
但鲍德温淡定地说:“摇滚人生不就是这样,裙装不叫事,舞台表演一部分而已。”
这么说也对。
舞台上穿什么奇装异服的人都有。
于是,詹姆斯开始苦中作乐地挖掘穿裙子的乐趣。
比如,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走进男厕所,豪放地撩起裙子去放水,把一众男人惊得目瞪口呆。
在这一点儿上,西奥和他完全是狼狈为奸。
每次詹姆斯去恶作剧,他都第一个报名要跟过去看热闹,然后,一路哈哈大笑着出来。
后来,兰斯实在受不了他俩这么傻逼的行为,认为拉低整个乐队的格调(詹姆斯:我们乐队他妈的有什么格调?),强烈要求他俩适可而止。
这两个低级趣味的小混蛋只能不情不愿地结束了这个好玩的恶作剧。
不过,詹姆斯很快就又找到了一个新乐子,一个虽然不能带西奥一起玩,却能和自家吉他手一起玩的新乐子。
两个刚刚才上过床的年轻人,荷尔蒙作祟,在这方面根本没办法太节制。
才几天的功夫,他们三两下就又折腾到了一起,而裙子确实从某方面来说,比裤子更方便一点儿。
当然了!
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音乐更重要!
哪怕是寻欢作乐外加商业炒作,也绝对不能忘记音乐,音乐才是立身的根本。
所以说,兰斯是个天才。
他在和詹姆斯背着大家一天天地瞎折腾时,折腾着折腾着,就又折腾出了好几首歌。
有一首歌是用酒店床头的签字笔,直接写在詹姆斯后背上的……
至于为什么?
詹姆斯只能骂骂咧咧地说:“那个只会欺负人的操蛋玩意儿,见鬼的灵感来了挡不住?可去他妈的吧!”
坑爹的是,那只酒店的签字笔不知道是个什么墨水,想洗掉真不那么容易。
詹姆斯对此只能保持乐观:“好歹没他妈写在屁股上。”
当时,他们的夏日巡演也只剩下最后几场了……
而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詹姆斯势必要以这种裙装的形象出现在舞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