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尝试开口说话:“有……有人么?”
——嗯,命还不错,米有失声。
竹门打开,走进一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
和尚。
呃……老天,不太长眼。
我在这里遇见的最帅气的男人居然是个出家人。
瞧这眉毛眼睛鼻子嘴长的,跟个吴尊似的……
呃……瞧这男人长得,有一想之帅。
就是说你现在脑子里一想过去,最帅的男人是帅成啥样儿那和尚就长啥样儿。
这人是谁?无花还是虚竹?我不会又穿了哪部书吧?
“女施主醒了。”和尚说话的声音与他的人一样和气。
“这是哪儿?我怎么来的?”我开口就问。
“这是小僧陋居,位于嵩山。
女施主似是被人打伤,手脚筋骨经脉尽断,弃于一所大街之上,幸被一对夫妇所救带到此处,已昏迷十四日了……”
手脚筋骨经脉?不可能啊!金钱豹只折断了我的手脚骨,后来我记得接上啊!
嗯,估计我昏迷后被葡萄爸寻获逮住,昏迷之中被其暴折磨一顿扔在大马路上,所以才被人捡到。
事实似乎距离我所猜测的不远,我当时身穿丫环的服饰,被人丢弃在一个大户人家的大门口。
结果被清早起来卖菜经过的一对夫妇捡到,这对夫妇碰巧是这个和尚出家前的叔叔婶婶。
可,为什么是嵩山?
兴云庄在山东,嵩山在郑州。
山东到郑州的距离四舍五入算它六百二十四公里,马车疾驰的速度大约有十公里每小时吧。
昼夜不停累死马,也要跑两天半的路。
我咋没被颠死?
那对夫妇将我巴巴儿地送到嵩山有嘛目的?
“大师救了我?”我沉呤道:“这里是——少林寺?”
“对。”
“多谢大师相救,不知大师法号。”
“心病。”
…_…
如果我还能站着,一定华丽丽地扑倒。
这样帅的和尚居然叫心病。
嗯,果然,是女娲造人以后留下的一块心病……
“不知女施主……”
“无疾。
俺暂时叫无疾。”
和尚淡淡一笑,道:“小僧想问施主是否需要用膳,小僧作了一些素斋。”
囧。
会、错、意……
神给我走了后门,所以我的救命恩人show色,也可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