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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部分(第2页)

从龙城的飞机场抵达了香港的飞机场,作为一个以资本主义为导向的社会,香港发展了许多个年头,拥有许多骄人的成绩,许多偷渡至香港的大陆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回报。

这也是因为当时社会环境的影响,如今大陆和香港相比,其实大陆的发展潜力更高,因为香港已经达到饱和,毕竟只有这么大丁点的地方,通过无数人的开发早就趋于完美了。

竞争的压力更大,岗位上需求的技能和资历更大!相对来说大陆的起点就低了一些,给予了许多人机会。不过凡事都有两面论大陆还是香港都是一个体系里的人,存在所谓的谁鄙视谁,无非是一种邻居之间的吵闹而已。

在大陆内,地域上不是有存在一定的排挤?比如上海人就鄙视外地人,都是华夏子孙。吵吵闹闹都是正常的,要正确对待这些事情,从大的方向来说,香港人对内地人还是较为和善的。

袁本初刚下了飞机。来到这个国际大都市,略显有些不习惯,手里面只拿了一个笔记本手提包,里面放了些生活用品和笔记本与一些杂物,看起来只是短暂停留的样子。??

并没有厚着脸皮去讨要什么签名、合照之类的。

袁本初之所以好像没有目的走走停停,主要是想适应下香港的节奏,毕竟是初来乍到,在香港一个人都不认识。走在飞机场里面兴许会碰到什么领头人之类的?这一点谁都不敢保证呢!

果然大城市里面风波就是多,在袁本初闲逛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候,发现了飞机外围有了些动静,一个略显瘦弱,带着一副眼镜。装着黑sè西装,极为不合身的男下飞机,路过飞机场就被几个膀大腰圆的家伙围住,驾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巷子里面接受什么教育去了。

袁本初这么无聊的干等。就是找这样的机会,以此来接近本地人。那么开展自己的考察之旅就简单了许多。这是碰运气的方法,也是袁本初认为最为实用的招数。不管怎样。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能不出手呢?话说香港的混混更为嚣张和难缠,尽管在回归过后,严打了许多大型的社团,但是近些年来死灰复燃,有增长的趋势,逐渐漂白或者进入了一些新鲜的血液,恐吓、抢劫、偷盗这些估摸着是一些小社团的混混,没什么技术含量。

可能是见这个家伙行sè匆匆,身体又单薄好欺负的原因吧,所以拦住了他!在巷子里,说着一大堆粤语,虽然袁本初看了不少港剧,说实话都是看有配音的版本,粤语晦涩难懂,据说以前是唐朝的官方话语,属于方言里面比较难懂的一类,湘话受到北方的影响颇大,大部分接近普通话,所以一般来说很多人都能听懂大概的意思。

多想无益,冲上去再说,两个家伙大概穿着紧身短袖衫,显露出奇形怪状的纹身,一看就是道上混的!见到袁本初冲了出来,怒喝着袁本初,说道:“小子,别多管闲事。”

袁本初自然听不懂粤语,只是大概知道是这类的意思,一句话不说,两个飞踢过去,打趴下再说!

“小样,碰到爷,算你倒霉!”袁本初不小心用桂柳话说道,接近普通话,却带有一股子的腔调。

陆崽,还是桂西帮的?”一个大汉怒喝道,虽然趴下了,依然振振有词!

“老子洪兴的!滚你姐夫去!”袁本初拉着目瞪口呆的青年,一溜烟地跑了,让他们叫上帮手就麻烦了,他一个人倒没什么,带着一个拖油瓶就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了。

桂西帮在粤东那边很出名,主要是以凶狠闻名,一向淳朴善良的桂西人到了外地为什么会这么凶呢?比东北帮都强上几分,原因到底是什么,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只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袁本初在龙城待久了,平时在外人总喜欢用桂柳话,一般跟家人说的是湘话。跑了几百米,远远望着后面,没什么追兵,气喘吁吁的黑sè西装青年,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说道:“谢谢你,不知道大哥尊姓大名,小弟名叫路景百,还请多朵指教啊!”

路景百庄重地鞠躬表达了谢意,估计香港年轻人受到ri本文化影响了,总爱鞠躬九十度,不过这不正是传统的文化礼仪吗?只是说他们继承和发扬罢了,源头还是在内地的。

袁本初摆了摆手,说道:“我叫袁本初,这是小事一桩,话说那两个人拦着你干什么?你们有瓜葛?路景百你是香港人?”

“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估计是这片区域的小混混吧,没什么钱了,随便找几个人勒索些,是的,我是香港人,刚从东南亚出差回来,一下飞机就遇到这样的事,真倒霉哦。”路景百一脸晦气地说道,看他的年纪估计和袁本初差不多。出差这种苦力也只有这种刚进公司没多久的新人要干的吧!别初出差是旅游,一旦有紧急的项目和满满的工作表,你根本就没时间和心情欣赏沿途的风景线。

袁本初心里面一喜,是本地人就好。那么他就不会白费功夫了,有个领路人还是比较不错,到香港最怕的是被宰和迷路,有了路景百,这些天考察高档中药市场状况与一些农产品的事情就轻松了许多。

虽然路景百这个人估计只是一个小兵,在香港可能没什么过多的人脉关系,不过这不重要,只要有个人领着。就至于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就行了。

么这么说来,出差过后你可以休息几天了吧?”

以休息两天。调整下心态继续上班。”

“那么可以麻烦你做我的导游吗?我是第一次来香港,想要去考察下高档中药方面的需求和农产品的市场状况。”袁本初绕了一大圈,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路景百也算豪爽,点头应承道:“没问题啊!袁大哥要不先跟我回家吃个中午饭。休息会再去考察?你也是刚下飞机的吧,我妈煲的汤,味道不错哦。”

路景百十分热情,两人尽管是萍水相逢。袁本初却是帮助他解除了一个危机,而且他观察了袁本初的举止和话语不像是坏人。所以才会提出带他回家的话语。这个建议,袁本初自然欣然答应。住酒店虽然轻松,却哪里有在香港里面家庭吃着地道的港式菜肴好啊!体验真正当地人的风土人情,只有亲身经历之后才算作数嘛。

袁本初与路景百搭乘了一辆计程车,来到了路景百的家,虽然不是繁华的地段,却还算安宁,都是老街坊,路景百走过一些小商铺还会问候一两句,可见他是在这里长大的。

来到了一间套房,三房一厅,空间虽然比内地的房间小了一些,却一应俱全,显得很是热闹,家里面除了路景百的父母外,还有一个妹妹,正在就读于香港大学,正好放假,一起在家里面吃饭。

“景百,你出差回来了啊,这是你朋友?以前没见过啊!”一名矮小的妇人开了门,看到两人,略显疑惑地道,可是依然十分热情。路景百解释道:“这是我的救命恩人袁本初,在飞机场帮我从古惑仔手里救了下来,不然今天中午都回不来了啊!”这句话是用普通话说的,毕竟袁本初不会粤语,要照顾客人嘛。

香港人还是比较好客的,而且还是对人有恩的,路母立刻用不熟练的普通话说道:“小袁。。。进来坐。。。我们刚做好饭。。。”

“伯母,你不要客气,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嘛。”袁本初被迎进了客厅,见到一个文化底蕴颇高,一脸知识分子,将近有五十岁的男人,估计就是路景百的父亲了,而沙发另外一边则是一个刚二十出头,进入大学不久的学生,穿着还较为入时,样貌上继承了路景百母亲江南水乡的白嫩和可人,却从嗑瓜子的形态上来看,平时应该不注意细节,是一个大咧咧的女孩子。

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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