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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第1页)

袁本初距离红腹锦鸡不足十米,有树枝遮挡了它的视线,一时半会没发现有人窥视。不过只要他略微弄出一丝响动,那么就前功尽弃了。

三朵莲花浮雕的聚宝盆释放的气团,进一步淬炼了袁本初的各方面综合素质,速度是重点强化的一个地方。

十米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以世界短跑健将牙买加博尔特9。59秒跑完100米的成绩来换算的话,10米也就不到1秒就能跑到。

东方亚裔的体魄能冲破人种的天赋制约?达到这个水准?而且不仅是要速度要过人,抓住时机最为关键。

红腹锦鸡跳跃腾空的那个瞬间,考验的是预判能力,提前感知红腹锦鸡逃跑的路线。

多想无益,实战行动吧!吸收了最新开启后的莲花浮雕中的无名气团,速度上是否能媲美世界短跑健将,或者说差距是多少?

脑中开始自行计算时间,从踏出第一步,开始!徒手抓捕红腹锦鸡的行动开始!瞬间爆发!

速度达到了极限,如风般靠近了红腹锦鸡,犹如脚踏青云般,袁本初的步伐居然没有过大的引起响动,导致了红腹锦鸡减少了反应时间,为此赢得了一个成功的契机。

“咯咯咯——”红腹锦鸡扑扇着炫目的羽翼,向东南方向逃逸,袁本初尾随而上,双手如钢铸的铁爪,牢牢抓住了它的双翼。

这真是插翅难飞!粗略估算了下,10米的距离袁本初只花费了1。2秒左右,与世界短跑健将差了不少,属于普通人当中顶端速度的存在。

单单靠速度可能难以徒手抓住野生的红腹锦鸡,过人的机敏能力十分重要。掂量了这头在找虫吃的红腹锦鸡,3-4斤左右。

没想到来一趟土地山居然抓到了一只野味,红腹锦鸡的肉质富有嚼劲,鲜美异常,野生的纯天然美味啊!

清酒配野味不正合适吗?万全德看袁本初抓了一只野鸡,诧异不已,说道:“小袁,你抓的?”

为不让老人家太过惊讶,他只好说道:“运气好而已,这只金鸡一头撞树上了,只好被我碰见,我猜想它肯定是失恋了,所以想不开……”

鬼才信你!不料万全德居然相信了,连赞世间多奇妙,大开眼界什么的。

袁本初等人还处在半山腰,土地山上有一些村民居住,离这不是很远,手上也没利索的刀具,只好跑了一趟,到山民家里处理了这只红腹锦鸡,拿了些调味品,领走时塞了一张老人头给淳朴的山民,作为答谢。

虽然红腹锦鸡被列为了国家保护动物,但荒郊野岭的,谁管你?并且这类物种本来就是餐桌上的常客,并不稀奇,不像是老虎、大熊猫等珍稀濒临灭绝的一级保护动物。

自己饲养的红腹锦鸡不能吃吗?袁本初只能安慰自己,算这只红腹锦鸡倒霉吧!遇到了这么身手矫健的抓鸡高手。

036、赠房

山村野地做不成复杂的料理,故此袁本初选择了“叫花鸡”的做法来烹制红腹锦鸡。土地山不产荷叶,替代品还是不少的,比如芋头叶,用其包裹略加腌制、洗净、拔毛的金鸡,然后用黄泥垒成一个球型,用在山民家中茅草、干柴,在土地山半山腰的一处石壁上,就地烘焙。

炊烟袅袅升起,人的思绪也跟着乱飞,万全德似乎达到了此行放松心情的目的,坐上由袁本初外套垫着的石块上,有生以来第一次从陌生人身上感受了“亲情”。

看着他因烘焙叫花鸡弄得一脸黑灰的脸,回忆自己的一辈子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啊!

“小袁,我看接下来就不用爬山了,吃完叫花鸡我们就下山吧。”万全德的语气有些苦涩,可能是引起了什么不愉快的回忆。

袁本初把烘焙的黄泥球换了一个方位,使得受热均匀,略显诧异地道:“万老,好不容易来一趟,您怎么不想亲眼目睹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呢?”

“高处不胜寒!”万全德说罢,喝了一小杯中华清酒,压抑多年痛楚,顿时倾泻而出,望着篝火,说出了自己一生的经历。

话说,万全德在而立之年干到了市教育局局长的位置,在政坛上算得上是年轻有为了,不过原配妻子一直居住在老家,离龙城起码要坐一天的车程,当时的交通不太便利,信息也不发达,时常不联系。一个大男人在外打拼,免不得会有寂寞感,何况是事业有成且精力旺盛的阶段,之后找了个女人暖被窝。那个年代对于官员的风纪查得极严,就此落马,降为教育局办事员,有了污点的老万,仕途之路毁于一旦。

农村的糟糠之妻也不知道从什么渠道打听到了万全德背地里找女人的事情,一怒之下就和他离婚了,带着儿子改嫁他人,跑到了北方不知踪影了。

事业、家庭连番打击之下,万全德愣是没找配偶,一直到了七十多岁,其实这件事情不能全怪老万,只能说他的政治敏感度差了些,教育局局长的位置谁不惦记?那个女人指不定就是某个副局长设计的呢!

临老了他万全德才想明白这一层,站在高处的确容易受到别人觊觎,从一开始就别爬这么高,不就行了吗?

袁本初认真听完了这一席话,万全德沦为孤寡老人就是因为一个女人?或者说一时忍不住,犯了错误?那代价未免太大了。。。。。。

红颜祸水的成语在生活中时刻上演着,万全德就不该把糟糠之妻放在老家,事业有成了这么不接她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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