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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2页)

讥弹者或许仍不服气,据理力争,他们认为制造传统,自我作古,是偏执,是任情,是古板,是狂妄。任何艺术要独创都离不开往日的传统,传统提供基石,“独创”才能凭借于它来作惊世骇俗的跳跃。这部影片无人物对话,无贯穿情节,无戏剧冲突,无有机结构,这确实与众不同,但也无法让人理解,它失去了与它的欣赏者互相交流的可能,也使它的评论者无法解读,从而作出评价。一个使人不知如何吃法的食品,即便味道极为独特与可口,也同废物一样。

更多的人跟沙叶新的意见不同。读王斌的《重返梦境——评陈逸飞的〈海上旧梦〉》,张颐武的《苍凉而凄艳的历史之梦——我看〈海上旧梦〉》,余秋雨的《看陈逸飞的电影〈海上旧梦〉》,读到的几乎都是肯定的评价。

视觉之争

陈逸飞从绘画领域向电影、时装、模特、书刊、网络等领域拓展并取得成果之后,争论也随之而来。

陈逸飞因为画作的价格高而稳定,经济的收入也持续而稳定,随后他把这种收入转移到其他领域做文化产业实验,这就是陈逸飞的大美术大视觉大文化的产业实践。

尽管陈逸飞大视觉实践的主观愿望,是着力于文化的追求和文化的拓展,但人们对他这种实践的误会还是很多,以为他只是借文化的名义获取商业利益。

杨卫的《陈逸飞:死在了谁手里》具有代表性。

有人把陈逸飞后来的商业化转型归结于他去美国后的时空变化,当然有一定道理。独在异乡为异客,一切都得自己打理,尤其是在美国那样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要想赎出自己获得某种自尊,首先就得占有足够的财富。这有可能是陈逸飞不得不向商业市场倾斜的一个原因。但这不是根本问题,根本的问题还在于精神的贫瘠。作为直接在“苏式”教育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绘画一直是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被加以训练,而很少落实到灵魂的深处。这使陈逸飞在离开了原先固有的意识形态框架后,必然会陷入表达的僵局,既不可能深入西方文化的内部获得思想解放的启示,也不可能看到更远的文化前景。这也正所谓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技术的娴熟恰恰隔断了陈逸飞与精神探索的联系,而由此把这种技术的娴熟运用成一个个商业卖点给他带来的市场荣誉,又进一步使他在美国与世界当代艺术的潮流产生了深深脱节,以至于回国后也始终没有赶上中国自八十年代以来的现代文化思潮。陈逸飞后来沉溺于怀旧题材,不断在画面上营造一幕幕旧时的风华雪月、柔情蜜意,无疑也是对内心失落的一种补偿。

陈逸飞的问题也许还不止于此,倾心于商业并没有什么错误,人各有志,有人向往大秦帝国,而有人则向往潇湘楚地。这是道的不同,没有什么好责怪的。既然不同道,不相为谋就是了。然而,陈逸飞却没有这么看问题,而是颇有些得意地把自己在商业上的成功视为一种新生文化,绕过历史的积淀与现实文化的深度,继而借着市场经济的尺度开始统筹起广阔的艺术世界来。这就难免不令一些专业人士出来挑刺了。我一直不清楚,陈逸飞是不是因为在美国受了沃霍尔的波普文化影响,还是因为屡破亚洲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价格记录冲昏了他的头脑,使他有了某种商业文化的大幻觉。但我知道商业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文化,不在于商业本身,而是在于对商业的表达。这是两个层次,是现实与创造的不同领域。美国的波普艺术大师沃霍尔借用商业社会的元素来创作艺术,实际上是在打开一种全新的视野,引进一种新的与当代社会相应的方法论,从根本上是解构,是站在更高的精神支点上来剖析商业社会。而陈逸飞则截然不同,他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想进入到商业社会的游戏流程中,借着这个流程来扩大影响,积累财富。表面上看这会是一种出人头地的解放,实则是把脖子伸进了商业社会的生产链条中,恰恰是对思想创造的一种束缚。

第十三章 远近高低各不同(6)

(杨卫:《陈逸飞:死在了谁手里?》,《艺术评论》2005年第5期)

陈逸飞已经看不到杨卫的文章。类似的指责早已有过,有一些是误解,有一些则是曲解。陈逸飞是这样陈述和反驳的:

再顶级的画,又能影响多少人?艺术这个东西呀,黏嗒嗒地就躲在“最龌龊”的所谓“封资修”里面,它的特性是熏出来、酿出来的,做酒一样,总有点“不干净”,但是,解放后我们太要“清爽”了,三十余年的大扫荡,现在的音乐和绘画,看似繁荣,其实“扎闹猛”的多!附庸风雅的多!可以说,越顶级的画,越没人懂。糟糕的是,装懂的还特别多,从大学生到高级知识分子,都要来上那么几句,好像承认不懂书画就没了身份,小编辑小记者也瞎传播,要命,弄得伪概念流行!20年来,造成另一端的积重难返。所以国人现在需要的不是顶级,而是“基本审美”的普及,这就是我毕生要做的事。方法就是推广大美术和大视觉,引导大家从平凡的生活中发现美——我们不能要求国人都是画家,但是,让懂一些画的人、懂美的人渐渐多起来,这样的“准画家”基数一大,到了下一代,我们国家出大画家的机会就多了。

我这辈子算做一个“布道者”,利用各种载体——画啦、服装啦、陶瓷工艺啦、城市建筑啦……先办“初级班”,再办“高级班”,可惜,很多人不懂我,想想真冤枉!我的事其实都在赔钱!

再说,我要推广“大视觉”,啥人给我经费?!说我欢喜做商人!说我俗气!没有子贡出钞票,孔夫子只好在家“孵豆芽”,游什么列国?这种道理也不懂?光靠几幅画,去唤醒人们的艺术潜质,是不可能的,为啥?两者距离太悬殊,久病服人参,虚不受补。两者之间要有过渡,这个过渡就是我提倡的大美术、视觉艺术。

(胡展奋:《生命声色盎然》,《新民周刊》2005年第15期)

陈逸飞的大视觉文化理想没有因为这样那样的指责而破灭,他的大视觉文化理念没有因为这样那样的曲解而动摇,他的大视觉文化产业运营没有因为这样那样的批判而中断。

陈逸飞一边继续他的大视觉文化实践,一边这样回应批评者:

我们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只是从不同的、自己熟悉的角度,去做些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我们今天这个社会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包容心,允许每个人可以按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规范自己所有的行为规则和自己的生活道路。

我想,我自己是从绘画艺术中的积累来从事视觉产业,我觉得这就像皮跟毛的关系,如果我没有在绘画中的积累,我不可能设计出大家所喜欢的产品来装点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如何使我们生活的质量能够更趋于完美,或者说我们生活的风景线打扮得更漂亮。因为,今天国家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需要我们的艺术家去从事更多的活动,也就是艺术和生活的关系,我想一个人民的艺术家应该使自己的作品更贴近社会,更贴近人民。我想,这里面就有一个出发点的问题,也有一个是否具有理想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使自己的作品被更多的人所接受,何乐不为呢?

(周姗仪:《陈逸飞:我不是“画界的余秋雨”》)

陈逸飞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他的大视觉文化理念,同时也希望我们的社会多一点宽容和包容,给他和其他艺术家更宽松的社会环境。

尔冬强先生为陈逸飞辩护说:“他介入社会很多层面,以视觉艺术家给自己定位,并取得初步成功,这在中国的美术界是很少见的。许多人对此不理解,认为他赚钱的欲望太强。其实这也是正常的,今天这个社会谁不想赚钱啊?但我觉得财富积累并不是他的终极目标,他这个人有理想主义的情怀,是完美主义者。我们这个高速发展的城市里,有许多东西在视觉上很凌乱,与城市应有的气质格格不入,与我们提倡的城市精神也相去甚远。有些东西是可以重新设计、包装的,一些陈旧的观念也应该改变。但一些爱惜自己羽毛的画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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