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腾文学

沸腾文学>伯恩山一般活多久 > 11 钻进来脚踏踩脸人形犬踩头钻胯彩蛋(第3页)

11 钻进来脚踏踩脸人形犬踩头钻胯彩蛋(第3页)

主人喜欢狗——生物意义上的狗,沈均是十分清楚的,只不过主母动物毛过敏,主母过世后主人更没有心情养,所以才一直没有养过狗。

显而易见,这是一条人形犬,主人在和他玩扔飞盘的游戏,脸上带着愉悦的笑意。那条人形犬也十足懂得讨人喜欢,将飞盘叼回后,咧嘴笑着伸出舌头,等待主人的奖赏。

而主人微笑,摸了摸它的狗头。

在以忠诚奉主为人生信条的沈均心中,主人有很多狗,有很多喜欢的狗那是很好的,只要主人还记得摸摸他。

主人会记得吗?

明焕又扔出去一个飞盘,故意扔得又高又远,小白反应再快也没能接到,落在了沈均身边。

沈均下意识以询问的目光望向主人,得到了肯定的回答:“捡过来。”

没有一丝犹豫,沈均俯身叼起了飞盘,朝圣般爬向了主人。

其实主人说“捡”,一般情况下沈均也就听话地双手奉上了,但这次莫名存了些念想,想要一再地证明给主人看,别的奴隶会的,他也可以做到,可以给主人解一时的闷。

主人认为奴隶偶尔的自作主张是一种情趣,沈均其实很早就明白这一点,只是一直不会去做而已。

事实证明,沈均的做法是对的,明焕扔给他,就是想看他会不会自己叼回来。现在看着这只蠢狗难掩紧张的求表扬神情,狗模狗样和另一只比起来相形见绌,显得不像人学狗,倒像狗变成了人,在初期驯服人类躯似的。

对犬类有着天然喜爱的明焕很难不露出真实的笑意,从沈均口中取出飞盘,将飞盘放到一边,便来回抚摸他的后脑勺,夸赞他:“做得好。”

沈均享受着主人的抚摸,再度沉浸在狗奴的角色中,轻轻“汪”了一声。

然后只见明焕站起身,走了几步,在沈均正对面微微分开双腿,对一脸乖顺的沈均发号施令:“钻进来。”

钻、进、来。

这三个字让沈均血脉偾张,脸迅速红了。

钻进主人的胯下,是小狗狗非常喜欢的事。

沈均爬过去,在主人的双腿之前停留了一下,声如蚊蚋地说了句“谢谢主人”,就开始低下上半身,一点一点地往主人胯间拱,随着萦绕在鼻尖的属于小主人的淡淡气息,头发、耳朵、脖子在和主人的小腿磨蹭过后,接近小狗喜欢的地方。

可肩膀实在过不去了,主人还故意夹紧了些,卡住了他的脖子。

沈均小声地哀求:“主人……”

“想说什么?”明焕逗他。

“求您腿受累再分开一点,赐奴才钻过去。”

“你为什么要从别人的胯下钻过去?”

“主人不是别人,奴才是主人的小狗,小狗喜欢在主人的胯下钻来钻去。”

明焕叉开双腿,沈均很顺利地钻了过去,然后又从主人身后往前钻。

从后往前钻,相比于从前往后钻的被膜拜感,前者这种感觉类似一颗脑袋从自己胯下“窜”出来,显得更可爱与乖巧,让明焕玩得很开心。

他的小狗是真的很聪明,只要用心去教,总是比别人更轻而易举地讨得他的欢心。

沈均钻到一半时,明焕坐了上去,感受到主人的重量,沈均立刻停止动作,专心等待主人下一个命令。

“走吧,小狗。”

主人果然是要拿自己当马骑。

沈均极度自律,从没有一天疏于锻炼,即便主人因为身高比他重上一些,要承担主人的重量爬行一段时间,也并不算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无人在意的角落里,人形犬小白的眼底隐有愤恨,这个奴才一来,不仅抢了活儿,还抢走了主人的抚摸,眼下更要带着主人走。

小白一急,直接扑上去,咬住了沈均的裤腿。人形犬为了更接近真的犬类,力气与咬合力都是超乎寻常的,这一咬,沈均差点扑在地上,明焕也被带得身形稍微一歪。

这一刻,明焕想起了谢晖的夸赞。

是万里挑一的人形犬。

也是一个脑回路单线程的畜生。明焕眼神冷漠。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