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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尝尽黄连珍惜甜 脱胎换骨性格变(第3页)

郑国凯来玩,主要是逛逛,怀古念旧。据说快哉亭几个鎏金大字,就是出自大文豪苏东坡之手。苏东坡!那还了得,诗词文墨俱佳,几千年才能出的奇才,是喜爱文学的郑国凯的偶像。

在游玩过程,郑国凯见到三五成群的人,在一起叽叽咕咕。他们从怀里拿出件东西一晃,马上掖起来。俩人袖口相接,没有伸出的手,在袖筒里捏弄。郑国凯从小在矿区周围的集市里,见过卖大牲口的中介人,玩弄过这一手。现在这里的古董交易,见不得天,又不敢脸红脖子粗的讲价。只能凭着手指变动触摸的感觉,也玩起哑谜。看到进入八十年代了,还有人玩着古人经商的手法,郑国凯心里产生了极大兴趣。

好奇、探索,一直是郑国凯的特点。

郑国凯仔细看去,贼眉鼠眼的人很多,经常有人不敢大喊,拔步急追。后者先是筋暴目突,然后是红头涨脸赔礼,侧耳细听原来丢东西的人,抓住了小偷。

郑国凯来了兴趣,注意观察两眼爱往人怀里溜的人。据他的朋友,一个公安局的便衣说。凡是在公共场合,不看景观,眼睛只遛人口袋、提包的人,大多是小偷。

没多久,郑国凯果然发现了一个具有这样特征的人。

这是一个衣衫不整,面容憔悴,两只眼睛猴一样咕噜噜乱转的人。这人就是冯大驴,当时的无业游民,郑国凯后来的朋友,现代的石崇。

这个看起来纯粹的乡下人,面黄肌瘦,猥猥琐琐,手脚很是麻利。他轻轻触碰一个驻脚呆看女人的痞子,就从痞子的衣兜里箝出个物件。

要不是郑国凯从心底讨厌那个痞子,什么玩意,光天化日之下,目不转睛的盯着女人的脖颈和奶子看!

要是个好人,按郑国凯的秉性,早已发号示警。就是这样,生来嫉恶如仇的郑国凯,还是盯住了那个小偷。

在尾随到无人处,郑国凯虎跃上前,轻而易举的扣住了小偷右手的脉门。小偷半身酸麻,想用左手搏击,哪里撼动郑国凯半分。

几番挣扎、较量,小偷知道了无望,便低头无言。

“是去公安局,还是把你交给失主?”郑国凯低声喝道。

小偷身体颤抖了一下,双腿一屈,跪在地下。眼泪汪汪的看着郑国凯:“那小子也是偷人的!我是没办法才下的手,我饿!我没回家的路费!如果真要把我送公安局,你不如杀了我。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一头撞南墙。”

小偷说着眼泪哗哗滚下。

郑国凯这人从小打硬不欺软,最见不得是是眼泪,心底一转个:“鼻涕眼泪的,不如个娘们,站起来说话!”

小偷战战兢兢地,弯腰站着,从怀里掏出个玉挂件递到郑国凯手里:“饶了我吧,那人也是取的不义之财,不如送给您!”

郑国凯细细看去,那是个系着红丝线的白玉挂件。彭州人喜欢玉,出土的诸侯王古墓,为王者的尸体,就完好的穿着金缕玉衣。

自古传来,美玉养人,于是便有男带观音女带佛的习惯。两个玉佩件,各自大拇指般大,羊脂一般的白,却没有一点杂质。对玉器没有研究过的郑国凯,心里琢磨:啥玩意?也没见得什么珍贵。

郑国凯却没有料到,后来玉挂件,竟然成就了他一生的神仙眷侣。

“我要这个干什么?”郑国凯手一拨弄。

“反正也不能便宜那个混蛋!”小偷说着又把挂件递了过来。

郑国凯再细看看,挂件雕着观音象,红丝线已经扯断,好像是项链样的东西。

见到小偷苦苦相求,菜黄色的脸上实在惊恐。想到,这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便示意小偷站起来说话。

那人看到郑国凯有放纵的意思,长舒了口气。可怜巴巴乖乖的站着,听他安排。

郑国凯看他实在可怜,又不像油头滑脑的人。再见到他不住流虚汗,细问问,得知两天没有吃饭,心生恻隐。

郑国凯点点头,示意跟他走。小偷见他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就不出声的跟在了他的后边。

郑国凯领他走进饭店,点了饭菜,俩人对坐着吃喝起来。

彭州人豪爽,自古就有吃喝不分家的传统,气氛很快柔和,食物产生了愉快感。

看样,的确是饿急了。小偷吃饭时狼吞虎咽,喝酒则举杯就干,没多长时间,他便打着嗝:你这人讲究,欺瞒你,天打五雷轰。

郑国凯没有料到的是,他这一趟快哉亭公园转悠,那个玉挂件竟然成了他神仙眷属的红丝线。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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