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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2页)

殿主金雕亢天一声喊,冲入四名黑衣蒙面的雕翎杀手,一人一肢无情地架起碧雕梅艳旗转入神雕殿侧门,远处只传来一声声撕人心肺的惨叫……

第十二章柔情似水

路旁的水沟里水草茂盛得连水也看不见了,象长长的一条墨绿色的绒带,柔毛摇曳,蜿蜒曲折地沿着白生生的车道向前伸展着。

突然沟中的一撮水草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唉!居然晃晃悠悠地升了起来,像一顶绿色的帽子。说像帽子一点不错,因为水草下面真的露出一副嘴脸来,慢慢又露出半截身子,两只胳膊。尽管一身血泥污秽弄得人不人,鬼不鬼,但是终究是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只嘴,五官俱全的整人儿一个。他不停地喘息着,呛咳着,像是忍不住要呕吐又呕不出来。他半身爬在沟坡上,像条搁浅的鱼一般直翻白眼珠。

突然水沟上传来一阵急促的马啼声,在沟前停了马,还有人在讲话。

“哎,他会到哪里去呢?照说兰酥香药力未解,人是不可能清醒的呀。”

“春梅姐,他会不会被别人发现,又抢跑了。”

“夏妹,该说是不会!我们把他躲在杂树林中老槐的树洞里,若无天缘,谁能发现。不过,我们四人已经找了一天一夜,四周全找遍了,也没见他的影儿。所以你的解释也成了唯一的理由。”

“春梅姐,那我们还找不找?”

“秋妹,冬妹,这条路跑完再不见他,就只能算我们与他无缘,命犯冲克,不找也罢。”

“哎,找就找吧,反正是最后一条路了。”

说着,泥沙一阵飞扬,四骑又如泼风般驰远。这时,水沟中的人竭力想爬上路面,但数尺高的泥壁居然象万丈高崖般无法攀登。试了十几次,失败了十几次。落难人终于泄气了,半身站在水中,半身倚在泥壁上闭了双目,似乎在思考什么。

这位浑身无力,五脏六腑、四肢五窍均软弱十分、落在水沟中爬不起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煞刀客燕无心!

煞刀客不是在兰霜别墅死了吗?

燕无心不是被万窍怪翁的定时化骨丹连一身臭皮囊也化为血水了么?

是的,兰霜别墅是死了个煞刀客,万窍怪翁的定时化骨丹的确化尽了一个人的身体骨肉。

但是此煞刀不是那煞刀,死的燕无心不是真的燕无心。真的燕无心此刻就在水沟中无奈地喘息着。那么为什么会有两个煞刀客,一生一死呢?这就是春夏秋冬四香的坏主意了。

栖霞岭中,万窍怪翁中了飞霜公主雯雯暗施的兰酥香后,拼尽全力下四香突然掷出机关楼特制的七彩烟雾弹,利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抢走了万窍怪翁,也顺便带上了一同中毒的煞刀客。当然,带上煞刀客决不是她们四人的私情,而是万窍怪翁事前所布置好的。谁料在归途中,万窍怪翁毒发难忍,百般无奈,只得命令春香用煞刀客去栖霞岭飞霜公主兰雯雯处交换“兰酥香”的解药。

没有比“情”这头怪兽更使人迷乱了。春夏秋冬四香一方面不敢有抗主子的命令,另一方面又不愿将一眼钟情的意中人作为交换的砝码奉送给仇家。万窍怪翁的首徒春香己习得师父的五成真传,易容之术已可乱真。很方便地抓了个身材和煞刀客相差无几的江湖小浑浑,将其容貌三下五去二改扮成煞刀客的模样,再让他服了“迷魂散”,并点了软麻聋哑穴,当作燕无心与飞霜公主交换了假药。

飞霜公主得人心切,哪顾得上的细详慢察,加之兰雯雯从未见过煞刀客,岂有不上当的道理?

春夏秋冬四香得到解药后立即返还,送与主子万窍怪翁。趁万窍怪翁闭关疗伤之际,带着偷偷留下的一小份“兰酥香”解药,匆匆赶赴暗藏煞刀客之处。不料人去楼空,哪里还有煞刀客的踪影,一天一夜的寻找只落得声声叹息。

不过,这偷梁换柱之计还是救了燕无心的性命。

鸿钧真元神功凑巧是“兰酥香”毒药的克星,虽不能解尽毒素,但克制它,不让它发展还是能够达到的。昏迷之中,被—阵忙乱塞入槐树树洞,恰好撞开了燕无心的气制。鸿钧真元缓缓行于全身周天,下半夜时辰,煞刀客便已慢慢醒来。求生的欲望使他不顾浑身的酸麻瘫软之感,爬出树洞杂林。在跨越路旁水沟时不慎跌入其中,一时又闭过气去。

现在,正是他第二次醒来之时,一阵雀鸣响在头顶。燕无心抬起头来,看见一只黄中带红的野山雀正绕着自己乱鸣乱叫,继尔又扑腾着美丽的翅膀飞向远方。生命!生命是美好的。

他把面庞紧贴在泥壁上,冰凉的感觉使头脑清醒了许多,张口啃着嘴旁的一丛野草,一股苦涩辛辣的滋味滑下喉咙,进了胃中。他感到空洞洞的胃里有了生气,开始慢慢地蠕动起来。

于是,运气,纳入丹田,让丹田之中的气脉徐徐作周天运行……

痛苦像浪波涌逝,余漪片片。四肢有了感觉,面部有了动作,思维像初升的旭日,渐渐宏亮起来。一个周天,又一个周天。他深深地叹了口气,从离家至今最多不到一月时间,却顶了如此大的一口黑锅,险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用说追凶复仇,今后就是保命也千难万难。武林岁月如此血腥,江湖生涯如此无情,这对他来说是根本没想到的。他只以为武林生活豪迈痛快,大口喝血,大碗吃肉,大秤分金,快意恩仇呢。太天真太幼稚了!看看这一月来的朝朝夕夕……

他奋力地爬,四肢并用地咬牙爬,终于爬上了路面。路坎坎坷坷,两头都没有尽头。他不敢朝任何一个方向爬去,因为不论是进还是后退都有巨网和血口张开着,等待着。他只能爬入一片乱坟区。

一骑奔马!马上两个人!一个雄纠纠地骑坐在上,另一个软绵绵地卧伏在马屁股上,四肢垂着,一晃一荡地。

现在任何一个人一拳便能打倒的煞刀客已成了惊弓之鸟,一发现马和骑者,他立即滚入一片深草丛,伏倒,眯眼窥视着来人。

也许是奔驰的疲劳,棕色烈马突然打了个响鼻,四蹄一停,在路边息住了。

“妈的,这儿非店非市,荒岭野坟之处,你他妈的停下干吗?”骑者怒冲冲地举拳想揍,但看了一眼淌着湿漉漉汗水的毛皮,摇了摇头说:“妈的,百把里路就累成这熊样,还说是名驹宝马呢。”

叽咕尽管叽咕,人还是一偏身跃下了马背,顺手将躺着之人提下,一巴掌扇在马屁股上,说:“去!吃点喝点,可得快点呀。”马像听得懂人话似的,刨了刨蹄子,得儿得儿地走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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