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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2页)

家里也因为丧失了父亲的稳定工资而变得非常拮据,以前隔三差五可以吃一次排骨,等她上高中的时候家里穷得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顿好的。

十六岁,正值花季,邓红看着她的同学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她却只能用校服裹紧了自己,低头看着脚上那双两年没换过的板鞋。

是vans的板鞋,她父亲生前买给她当作生日礼物的,她不舍得换下来是一方面,没钱买新鞋又是另一方面。

可能是因为她穷酸又丧气,升入高中两年都没有人愿意成为她的朋友,男生女生各自有很多小团体,体育课、课外活动、科学实验这种时刻,大家都会找小团体里的人来组队,只有邓红她找不到容身之所。

这种“悲惨”日子持续到高二下学期的军训,教官一时兴起,叫同学站起来唱歌。

轮到邓红的时候,底下的人都在笑,因为和他们同龄人比起来,邓红看上去像是苍老很多岁。

邓红也没怎么走脑子,唱就唱呗,她想到艾薇儿的nocence,开口就是深沉的旋律。

一首歌之后,同学们对她的态度终于有了改变。

他们不再孤立她,女生也愿意来找她聊天了。终于午休不再是一个人,放学也不再是一个人,邓红这才明白原来身边有人的感觉是这么温暖。

最好的朋友也是那个时候认识的,是她高二下学期的同桌,性格大大咧咧,和自己完全不是同一个类型。

“你唱歌很好听啊,我们要不要去ktv?”朋友经常拉着她到ktv唱歌,一唱就是一个通宵,然后多次鼓励她说:你要是会写歌的话就更厉害了。

邓红靠着初中时候的乐理知识,开始自己研究要怎么写歌。

用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她写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首歌,然后送给朋友当作生日礼物。

朋友听哭了,抱着她久久不放:“你的音乐有灵魂。”

她把那首歌通过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给了初中时候邀请她去学声乐的音乐教授,等啊等啊,每天打开邮箱都是心惊胆战的。一个星期之后,邮件没有等来,教授却直接给她打了电话。

“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学音乐,”教授朝她伸出手,“我不敢打包票你将来一定会怎么样,但是我从你的歌声里感受到了你和音乐的缘分。”

高考她勉勉强强考了不到四百分,报名了中央音乐学院。她的母亲也不是没有反对过,但是反对的理由只有:“你爸一直希望你可以读理科,考科技大学,找份好工作。但我对你没有要求了,好好活着就好。”

邓红去给父亲扫墓的时候,跪在墓前道歉又道歉:“女儿不孝,但我将来想要为爸爸写一首好听的歌。”

到大学她都没有“将来会进娱乐圈”的实感,可能是因为她的同学和室友一个个的比她要好看很多倍吧。而且大家都多才多艺的,不光是唱歌,还会很多乐器。

邓红当时一个乐器都不会,挖掘了她的音乐教授给她找了好的老师,从零开始教她钢琴、小提琴和大提琴。其实都是些入门的皮毛,会稍微弹一弹糊弄人的程度而已,教授说多摸一摸乐器的话会对音乐有更深的感触。

于是她就沉迷于学乐器,时不时会在教室里耗到深夜,然后趴在钢琴上,漫无目的地按着黑白键,组成漫无目的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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