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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这一个相似点。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

只是一个猎奇短篇,既没有凶手这种猎奇人格的由来,也没有他最后获罪与否的结果,单纯陈述了一个犯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步骤。

乍一看,他觉得作者也有反社会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注册了账号,在下面抢到了第一排评论:“这么轻车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钟,对面终于回复了,还是私信过来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他被一句话怼得发愣,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杨辰不仅一改平时客气的回复方式,还特地私信过来,显然是对他们这些警察看不顺眼。

可以的话,他想把火车上偷杨辰手机的人抓出来,让杨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说谢谢。但那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只能关上电脑,洗洗睡觉。

平时就算喝了咖啡,也一沾枕头就睡,但今天大概因为有案子,他闭上眼两分钟还清醒着。

忍不住点开小说网站,他打算看看其他人都给杨辰回复了什么,会不会有知情人。同时,他仍然怀疑杨辰有什么问题。

结果二楼开始就是商业吹捧级的夸赞,大概持续了五六楼,间或有人抢前排,还算热闹。杨辰的探案比种马小说写得要好得多,似乎有自己稳定的读者群体。

没有引起众人恐慌讨论,他这回终于迅速进入了睡眠,随后梦里出现了一只龇牙咧嘴的土拨鼠。醒来他想起来,那是杨辰的头像,非常神经病。

case1-3

得益于尸体发现得早,事件最终没有发酵,只变作地方新闻中的一个小方块,呼吁大家夜间尽量结伴同行,走行人较多的大路。但何止是走大路,大家巴不得不走路——稍微消停一天,小雨后的w市又回到了暴雨中,除了必须上班的青壮年,其他人都像发了霉的咸鱼一样瘫在家里。

叶星宇仍旧在上班前十分钟到达办公室,风雨无阻。他已经坚持准时打卡三年了,严格来说,从上学时期就养成这个习惯了。除此之外,他还永远穿着没有褶皱的衣服、留着一个年轻但不算另类的短发,加上高挑还长期锻炼的身材,要是让他考虑换一份工作,他有自信,打理打理能去做个平面杂志模特。

因为各项考试都位居前列,他刚毕业就调到一线工作来。最开始队长看他长着一张校草脸,还想给他点苦头吃,结果发现这个青年挑不出什么性格上的毛病。

认真、踏实肯干,虽然看起来相当注重自己的生活品质,仗着家里有钱给他买了房,活成一个月光族,但该加班加班,该熬夜熬夜,也没有什么抱怨。

五好青年,一年就让队长开始和他勾肩搭背,巴不得把他当成标兵摆在办公室正中央,供大家学习。

至于他的性取向……比起工作态度,保守的前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了,他因为现在这个“紧张刺激到随时能丢命”的工作,已经和上一任分手一年了。

一定要挑他的毛病,就是拉开他抽屉的时候,能发现不像台面上那么整洁,好在乱而不脏,还能让人接受。

“这样更容易发现有没有人动过抽屉。”角落坐着的孙李当时是这么评价的,不过事后大家问叶星宇,叶星宇承认真的是自己懒,哪有人完全不偷懒呢?

“叶哥。”孙李今天也神叨叨地喊他,“我有了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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