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衍之数”为春秋《周易》文本算卦来起卦却有局限性,就是只能求六十四卦里某一卦某一变数,才能得到某一“繇辞”来断卦,若出现所谓两爻变就超出以《周易》名称做繇题的范围,就得不出繇辞了。
那么,假设以春秋《周易》文本若是起卦如偶然出现《观》卦里两个及二个以上至六个为变数,如何求“繇辞”呢?上面已说过出现所谓二“爻”(因当时不称爻,而称繇)变,或二至六“爻”要变,就超出春秋《周易》文本繇题范围。但卜筮是巫术迷信,没一定之规。若遇这种情况可心知肚明的在多“爻”变时,不让变出超范围的另一卦,规定出第一变数,或最后一变数为准,只求一个变数,也能得出如春秋《周易·观》里每一繇题里繇辞。
如:
七—
九—(x)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里的“符号”)
如《观》卦起卦时的那种揲数排列中无论七变九、九变七数,或是六变八、八变六时,只要不改变所谓的变画,就变不出《观》卦符之外另外的卦符号情况下的说法。若是按老少数二个变画出现,就变出另一卦,这种特殊情况下就超出春秋《周易》文本每篇里的“繇题”范围,是得不出“繇辞”的。这种特殊情况下,是在出现二至六个变数时,不去改变繇(后称爻)画,就不会变出六十四卦里另一卦,就超不出六繇题而规定出某一变数繇题辞为断卦依据,就解决超出春秋《周易》文本六个卦名所命繇题范围。因春秋《周易》文本起卦时只有一个所谓爻变才能得出六十四卦里某一卦里某一繇题(因是《周易》名称为繇题名称),才能得出某之某曰的称法,若二个至六个所谓变爻出现就得出六十四卦里另一卦,就超出春秋《周易》文本里以《周易》六名称命六个繇题名称的范围,这就是局限性,故后把春秋《周易》文本来进行再改造,为数字爻题的今本《周易》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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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春秋《周易》文本以“大衍之数”起卦却有局限性,如起卦时与《观》卦来比出现两种变数,就超出春秋《周易》文本范围了。
如:
七—
九—(x)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里的“符号”)
这样若以《观》其中两繇(后称爻)要变,就变成了《艮》卦。这不能说“《观》之《艮》曰”,因为春秋《周易》文本里《观》里也没有以《艮》做“繇题”的。
如春秋《周易》文本里的《观》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益: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家人:窥观,利女贞。
渐:观我生,进退。
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剥:观我生,君子无咎。
比:观其生,君子无咎
《左传》里记载的第一筮例,周太史就是这样筮出了《观》中的《否》繇辞来“推算”小陈完以及其子孙的命运吉凶的。那么,通过这一“起筮”方法知道,这与《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是无关的。因《周易》一书里即没有讲筮术的方法,也不讲断卜筮的内容。若想从《周易》一书学得“起卦、算卦”,只能是白日做梦。只有把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衍生成卦符号,成为算卦的工具,再结合《系辞》里的“大衍之数”才能起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这无疑说明《周易》与“八卦”筮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再者由此说明八卦算卦上的关健与那套演变成卦符号工具分不开。
总之,《左传》记载的以春秋《周易》文本卜筮,是个只能求出一卦繇辞的筮法,而不是变卦筮法。因春秋《周易》文本里每卦里的六句繇辞排列,是以每卦符号的第一画变起,以此变出六个卦符号及卦名称来做繇题。这样《左传》记载用《周易》卜筮的筮例被后人称谓一爻卦筮法,按《左传》记载都是所谓一爻变筮法,实是春秋《周易》文本所决定只能求得一个繇辞筮法,若起卦时出现所谓二爻变,就超出春秋《周易》每卦里的六繇称范围,而《左传》却偶有一例变卦,只能用两卦符号里的八卦取象去附会人事吉凶,因那一例的“某之某曰”,不是一卦里主卦名称和做繇题卦名称,而是六十四卦里两卦卦名称。故《左传》记载的卜筮例是个繇称式的繇辞筮法,相得到某卦某繇辞,只能局限于起卦时出现一个变画。所以,以今本《周易》卦爻变去解释《左传》里记载“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解释不通的。正因对算卦者上来说,春秋《周易》有其局限性,所以才到战国末期随着阴阳学说的发荣,把春秋《周易》文本再次篡改成以阴阳六·九数字为爻题形式的今本《周易》,以适应由“本卦”到“变卦”筮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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