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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解,已经跟他们“混”了一阵的人,也被那个场面镇住了。徐薇的情况当然跟我差不多,我们俩都被那新奇壮观的场面惊呆了,我们连围脖和棉衣都没来得及脱,就尖叫着一头扎进了人群里……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乐章 闪亮的篇章(8)

大半年不见,夏旸明显蹿了截个儿,头发也长了不少。他依旧穿着那件黑风衣,脚上依旧是一双黑色高帮耐克。他似乎成熟了许多——也许是因为当时我们正隔着台上台下的距离,而他在那段时间里的表现又是那样呼风唤雨,让那么多人为之疯狂吧!

那一夜,他在我眼里成了“英雄”;而我,就在那一夜,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情网。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浅薄——这种仅仅因为看一个人唱歌,而且是头一次看那个人唱歌就“莫名其妙”爱上人家的反应完全是一种幼稚的表现——可是,请别忘了我当时的年龄。我就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朵属于另外一种天地里的花,只会为了一种梦幻的声音开放。在我心里,音乐带给我的感动和兴奋总是会在瞬间就将我的理智彻底吞没。这么多年来,我总是在努力试图让自己把工作和生活分开,可是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挺难的……也许这也是我在感情问题上总失败的原因之一吧!

到今天回头细想,我仍旧无法十分确切地描述当年我第一次看到夏旸站在台上唱歌时,他带给我的冲击——那是一些类似于抽象画的色彩的大胆堆积和交错,就像我们曾经的年龄和曾经的爱情……我说不清那究竟是怎样的一幅画面,但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些颜色,是热情的、闪亮的、动人的,它们让我的内心汹涌。

夏旸属于那种人,他的外表并不特别出众,可是,一旦他站在舞台上,就会立即绽放出一种光彩,一种让人目不转睛的光彩。那天晚上,当我在拥挤喧闹的人群里渐渐安静下来,进而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转变的过程中,我想我一定是发现了他的那种光彩。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分明是在吹嘘当年的自己多么独具慧眼吧?可是,我觉得——有些人身上的闪光之处你看得到,有些人的你却看不到,这就是缘分。

对于爱情,我一向都是这么理解的:它是你第一次认真注视他(她)时,他(她)带给你的那种确定——年轻的爱情应该是这样的,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是这样的。爱是一种在一瞬间就忽然降临的东西,是让你猝不及防却又挥之不去的东西。如果你犹疑再三,如果你反复掂量,那它就掺进了杂质,变成了表面上与爱情类似却又远不能及的另外一种情感。

我一向钦佩那种人,当他们脱离群体独自一人时,反而更能吸引众人的注目,而对于他们,那完全是不经意的。当年,我并不明白这种魅力来源于何处,我曾以为那是漂亮的外表或者醒目夸张的服饰,但是从夏旸身上我开始意识到,不见得是那样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很多外表极其普通甚至衣着也极其随便的人,都具备那种魅力。后来我终于发现,那是一种来自人内心深处的“气场”,是人格深处的丰富、沉着、冷静、热情,以及自信所绽放出的光芒。而这种东西,同那种表面化的东西对人形成的吸引完全不同:前者只能吸引人一时的目光;后者,会受到人们长久的瞩目……对于夏旸,直到今天我也不否认他身上的这种魅力,而且,我庆幸,在我至今为止的生命过程中,我认识了不少这样的人,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另一种财富。

H乐队的演出结束后,台上换成另外一支乐队。在他们调试音响、乐器的时间里,台下的人们开始三五成群地扎堆儿聊天、休息。徐薇捅了捅我说:“哎,咱们能不能去找你那个吉他手朋友,把包和衣服放到后台去?”经过刚才那一通折腾,“小棉熊”已经热得受不了了,手里抱了一大堆陆续脱下来的棉衣、厚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肩上还背着一个双肩背……我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倒不是不好意思去后台找刘健,而是怕撞上夏旸。

我一直有一个毛病,一旦真心喜欢上了谁,在那份感情尚未确定之前,就会特别不好意思见那个人;即便见了面,那时候的我也会像忘了台词的三流演员似的极不自然。我是那种典型的等着男人追的女孩儿,虽然一直都很羡慕那些敢于大胆、主动进攻的“巾帼豪杰”,可我就是做不出来。要是偏偏碰上一个和我一样的“面瓜”,那结果就是就算耗到地老天荒也只能擦肩而过了。这也是与我外表给人的印象完全相反的一面,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这个人特别死要面子,所以宁可活受罪!

当然,那天,我完全没有理由拒绝徐薇的要求——那天的演出没有设置存衣处,场地内也根本没有座位。我只好硬着头皮和徐薇往后台走。

就在通往后台很短的通道上,夏旸正好迎面走了出来,而且,他一眼就认出了我,并且叫出了我的名字……

那天的演出后来被“封”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演着演着台上戛然而止,后来听说是被拉了电闸。然后,一个穿得在那样的场合反而显得有点儿“不正常”的人,走到主唱的麦克风前宣布演出结束,请大家尽快退场。

人群先是又吹口哨又跺脚地起了阵儿哄,然后意识到事情已无可挽回,开始乱哄哄地往门口拥去。我和徐薇去后台拿好了衣服,也随着人流往外走。

已经出了大门口,来到大街上,夏旸忽然追了上来,他冲徐薇友好地笑了笑,然后像大半年前那样神秘兮兮地把嘴俯到我耳边:“还记得我上次约你的那个车站和时间吗?明天,我会再等你一次,希望这次你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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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e on baby,Light my Fire(1)

关于我和夏旸的爱情,当我经过长达两年的痛苦徘徊,终于决定彻底放弃之后,当我已经逐渐走出那件事情的阴影并且可以把它仅仅当做一段往事去回忆的时候,在某个独自悠闲的下午,我曾经因为一些蛛丝马迹的触发把它平静地记录下来。

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六个春天》。

而最初的两个春天,是这样的:

开始的时候,种子是在东单大街上播下的。

我们去过的那家小饭馆儿还在,不过,现在已经装修得认不出当年的模样。记得那次你一直占着我身边的椅子,不让别人坐得离我太近……你曾经在空旷的夜里第一次约我的那个车站也还在,分开的时候我看得出你多想自己再多一点儿勇气……

如今,相信你也看到了,那条大街的变化太大了,我们的变化也太大了。

第二个春天,有个早晨你突然对我说:跟我一起去天坛公园拍照片儿吧?有个摄影师约了我,我想我们也该有些合影。

那时,我们刚刚开始不久,两个人都还几乎没有拍情侣照的经历。在那些汉白玉的台阶上,在长椅上,我们几乎都是被摄影师调动着勉强摆出一些甜蜜相偎的姿势。面对照相机的镜头,你和我都显得有些拘谨。

现在,那个公园已重新油饰一新,可我怎么觉得,我还是更喜欢那些陈年旧迹?

工艺美术馆那场演出后的第二天晚上,我和夏旸终于履行了大半年前没能实现的约会。

那是我和夏旸的第一次正式约会。说来有趣,那个开始存在着诸多颇为“稀里糊涂”的成分——从我的角度说,时间都过去了大半年,而且,当初我根本就没打算赴约。可是,我偏偏记得他曾跟我说起的时间、地点。晚上九点,在106路米市大街站。夏旸就更晕了——他竟然都没想起来跟我确认时间、地点,也不等我表态,只是没头没脑地说完了他想说的,就慌慌张张转身跑了……可是,我们偏偏相信这次一定不会再是“一场骗局”,全都去赴了那晚的约会。

106路的公共汽车快要到米市大街站时,我已经看到那个长发披肩、穿着黑色长袍的身影,他就站在和等车的人保持着一定距离的车站斜后方一家店铺的橱窗旁,正双手揣着兜儿,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面前的街道。他身后靠墙停着的,正是我大半年前见过的那辆自行车……发现车进站了,他侧转过身,目光开始向车门处搜寻,我顺便看到,那天的他还围了条红色围脖。我不由得微笑起来……

那天是我第二次听夏旸唱歌。和前一天不同,那天他唱的是几首英文歌,其中第一首是节奏较为舒缓又深情伤感的歌;然后,他替换了台上乐队的鼓手,一边打鼓,一边唱起了一首节奏沉着有力而又较为激进的歌;紧接着,他又唱了一首颇为应景的有关圣诞的歌,我这才想起来离圣诞节已经没几天了……后来我知道,那三首歌分别是Wham的Careless Whisper、Last Christmas 和 The Police的Every Breath You Take……那天,他再一次将我点燃,我也又一次认识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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