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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部分(第1页)

迈步走入山洞,发现山洞并不大,只有百十平方,山洞里残留着人类生活过的痕迹,山洞正中趴伏着一只巨大的乌龟,乌龟有磨盘大小,属山龟种,虽然被压制在此地已经数百年却仍然有着微弱的生气,乌龟的背上树立着一座石碑,石碑由于有着山洞的遮挡,免受了风雨的催袭风化保存的相当完整,上面自上而下以锐器刻出了一行字迹,‘此时退去,可留性命,’

“跟谁说话呢。”我抬手将那石碑撇飞,这样的威吓的碑文我先前不知道看过了多少,早已麻木了。

石碑被移走之后那只巨大的乌龟缓慢的深处了脑袋,见到我和许霜衣竟然连连点头以示感谢,许霜衣对于这种蠢笨的动物很感兴趣,竟然点头回礼。

“曾经有人在弱冠之年以乌龟垫顶床脚,数十年后病故,后人将其床铺抬走,乌龟自行爬离。”我随口说出了一个发生在清朝的小故事。

“冷血之属,便有万载寿数又能如何。”许霜衣摇头说道,乌龟和蛇这些冷血动物的寿命都很长,但是它们有很长时间都在蛰伏,新陈代谢缓慢所以才能活的很久,事实上它们的一生也没干多少事情,许霜衣的话应该不是故意刺激我,或许是她说者无心而我听者有意了。

我默然点头没有开口,转而延出灵气将乌龟固定在原地,挪走石碑之后我才发现乌龟的身下腹甲下面有着铜锁,这可能是山洞之中一道机关的触发装置,我即便不怕也没必要触发机关浪费灵气。

“此处没有坟墓。”许霜衣左右环视之后出言说道。

“地宫在这石壁之后,大小犹如内室。”我抬手指向南侧石壁,虽然石壁厚达六尺十分坚固,但我仍然能够看到石壁后面是一座地宫,按理说只有埋藏在地下的才叫地宫,但是我还是习惯性的称呼这类山体内密闭的空间为地宫。

“如何开启。”许霜衣点头过后出言发问。

“地宫内部有卡榫,当日那古振羽是自闭于地宫之中的,所以只能从内部开启,从外面以外力破坏石壁,地宫将会跌进下方的暗河。”我出言说道,透视功能可以清楚的看到地宫里面的情况,地宫外侧石壁的内部有铜链绕过顶部石梁吊住了地宫,倘若破坏外侧石壁将会造成地宫跌进下方的暗河。

“内有何物。”许霜衣出言问道。

“十八具尚未腐烂的女尸和古振羽的尸身以及魂魄。”我出言说道。

“如何取得。”许霜衣点头发问。

“你且退出去,我来拿取那阴玉骨扇。”我转头开口。

许霜衣闻言疑惑的点了点头,转而退到了洞口。

“再退。”我出言说道。

许霜衣闻言皱起眉头,转而走了出去,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让她退出去,而我也不能向她说的太明白,事实上古振羽为自己在石壁之后建了一个安乐窝,那十八名妙龄女子皆为裸尸,而且以不同的姿态趴伏躺卧在地宫内的各类器物之上,虽然姿态各异,却无一例外的是私处毕露,古振羽之所以做如此安排是因为他此时已然死去,阴魂凭借暗河发出的阴气得以滞留,并不能搬动事物,而他生前又十分的淫邪,因此才会变态的做出这种奇怪的行径,这种场面如果让许霜衣见到,会成为她的梦魇,有些事情的本质是丑恶的,丑恶的东西还是不要让她看到的好。

许霜衣退出去之后我立刻将那石壁震碎,与此同时快速的抓向古振羽的尸身左手上的那件扇形器物,古振羽的阴魂先前已然感受到了我的到来,此刻懦懦的蜷缩在角落的木椅之后,在抓到阴玉骨扇之后我反手延出一息灵气将其灭杀,这种败类留不得。

拿到阴玉骨扇之后那石室顿时跌进了下方数百丈的暗河,而我则快速的走出了这处污秽之所。

“打开。”我将那阴玉骨扇递给了许霜衣,阴玉骨扇发出的气息极为怪异,很是阴寒,普通男子持有会有催情的效果,而我持有则会污染我的纯阳灵气,而许霜衣是女子,持之无碍。

许霜衣闻言探手接过并展开了扇面,扇子是由十八根地龙骨骼做成的扇骨,每一根扇骨上面都附着着大量的阴魂,扇面为女子的人皮,上面写有一首淫邪的诗句,此外虽然岁月日久人皮已然泛黄,却仍然能看到这部分人皮的毛孔极其细微,在古时经常以凝脂或者羊脂来形容女子皮肤的洁白,判断一个女人是否好看不但要看其面孔是否秀美,还要看其皮肤是否洁白,毛孔是否细隐,这部分人皮先前的主人无疑是个肤若凝脂的美女。

“求财为盗尚可恕之,好财劫色岂能轻饶。”我摆手示意许霜衣将扇子收好,抬头望天感觉时辰已经不早,二人立刻登上鹏背回返边境。

寅时出发,未时回返,等到临近边境的时候已然是傍晚酉时,在距离边境还有五百里的时候我便发现了边境上的一道熟悉的气息,细一分辨发现是叶傲风的气息,他没有隐藏气息就说明他正在作法。

“你***还敢出来。”我见状忍不住出言开骂,转而离开鹏背瞬移回返……

第七百一十四章 阵前对骂

叶傲风的出现令我瞬间生出了与之决战之心,于是立刻瞬移而回。

我与叶傲风已经数十年未曾相见了,而今的叶傲风容貌在三十六七岁左右,修道中人步入天仙之后容貌就不会再有改变,这说明叶傲风是在三十六七岁的时候晋升天仙修为的,实际上他的真实年纪远不止这些,他比我要大近十岁,我的实际年龄是三十七岁,而他则应该是四十五六。

此时的叶傲风身穿一件青色团龙道袍,脚蹬金丝兕靴,头戴八宝凌龙冠,奢华与尊贵在他的身上显露无疑,他此时正在己方境内凌空作法,他所施展的法术是黑族的御风之术,平地骤起的狂风自东向西将地面上堆积的积雪刮向了我方阵地,他而今的气息仍然不是金色气息,而是一种青色与金色相间的气息,这种灵气的充盈程度却绝不低于金仙灵气,这应该是他修行铜鼎四种法术之一的长生之术造成的现象。

叶傲风的修为自然不是申水寒等人能够比肩的,他的御风之术极为精妙,双臂每一次的拂动都可以将数十里范围内的积雪刮起卷向我方阵地,即便如此他的目的却并不是以此攻敌,他施法的范围正是雷区的所在,他想移走覆盖在雷区上的积雪,以地雷阻隔我方整装待发的骑兵,为他们营救被困兵卒和等待后援争取时间。

瞬移而回之后我并没有立即现身,而是认准了叶傲风所在的范围再施瞬移之术移到了他的身边,与此同时抽出轩辕剑直取首级,在这一刻我庆幸自己的做出的决定是如此的干脆,没有浪费丝毫的时间,也没有任何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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