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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屡战,终于成功”的英雄。颁奖仪式后,郭富城和他的经纪人梁小美奔赴台湾,和台湾著名作曲人黄国伦进行新的合作。

合作成果是出了一张名叫《只要我的爱》的歌碟。为了促销,郭富城先后在台北、高雄、台南、台中举行了签名仪式,其间经常被一些少女歌迷缠得难以脱身。

不知他曾对某位女歌迷说了些什么,回到香港不久,便收到一封用红笔代血写的“血书”,抗议在台期间名叫朱茵的女演员曾探望过郭富城,“血书”中不准郭富城早结婚或至少不准这么早确定恋爱关系,否则死给他看。郭富城怕真的闹出人命,于是对传媒表态说:“目前我只想干事业,就算有姻缘到来都会拒绝,到38岁再讲吧。如果我结婚,一定会向外界公开喜讯。”

1996年夏季,郭富城与“无线”的艺员合约期满,嘉禾影业公司有意把他推上银幕,并打算培植他接成龙的班。

成龙是继李小龙之后香港的第二代功夫巨星。成龙和“嘉禾”约满之前,好莱坞开出1200万美元的片酬邀成龙加盟。成龙在“嘉禾”的片酬是1500万港元,折合美元200万,只有好莱坞开价的零头。据说成龙颇讲义气,既不愿背弃“嘉禾”但也希望提高片酬,说“嘉禾”如果把片酬加到800万美元他就不走。但“嘉禾”接受不了这个价码,最后决定拱手欢送成龙,另觅新人接班。

看中郭富城的是“嘉禾”发行部最高长官蔡永昌,他认为郭富城具备当一个动作巨星的胆魄和基本功底,于是,与郭富城的经纪人梁小美接洽,力邀郭富城加盟“嘉禾”。这个主意得到邹文怀的赞同。

成龙对郭富城是这样评价的:“他有条件,当然要改变一下形象,不妨找一个好的武术指导。我希望他突破自己,不要做别人的影子。”

来和郭富城具体洽谈的是“嘉禾”董事蔡永昌。“嘉禾”开出的条件是,片酬1400万港元(只比成龙少100万),两年内履行四部片约。

1996年10月,郭富城正式签约加盟“嘉禾”。签约仪式异常隆重,这天,在尖沙咀搭建了一座七彩舞台,由“嘉禾”高层人员陪同剪彩,很少露面的“嘉禾”大老板邹文怀也出席了签约仪式,一直是笑容满面。

进入“嘉禾”后,郭富城主演的第一部影片,是制作费达2000万港元的大片《风云》,导演是王晶,动作指导是武术名师元彪,服装设计则是郭富城的老搭档余家安。现在,郭富城除了抽空推出一些歌碟外,主要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到“嘉禾”“培植功夫巨星”的计划中去了。他能否真正成为香港第三代功夫巨星,目前外界还有不少怀疑。可以肯定的是,郭富城勇气可嘉,而第三代功夫巨星迟早必会出现,也许是郭富城,也许是别的人。

第九章 三级脱星的命运

为了寻找出名的捷径,为了赚钱,很多女星走上了专演三级片的“脱星”之路,她们虽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但确实名利双收。叶玉卿、舒淇是三级女星中的佼佼者,后来成功上岸,但更多的女星却拜倒在金钱脚下,成了男人的玩物,轰动一时的“字母小姐案”就不能不令人啼笑皆非。

女明星为何肯“脱”

在讲香港三级片脱星之前,我们先来谈一谈世界上的大明星为什么愿意拍裸体电影这个问题。

耗资空前的《埃及艳后》一片发行后,全世界的影迷们可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赤裸全身,步入泳池,在另一个镜头中,她淫荡地舒展在一张卧榻上,身上一丝不挂。

除了伊丽莎白·泰勒之外,拍裸体或半裸体电影的大明星,计有珍妮·李、珍·曼丝菲、玛丽莲·梦露、阿莲·黛儿、丁纳·路易斯、爱莲·史蒂华特、安妮·泰艾格宝、索菲亚·罗兰、碧姬等等。

是什么样的内在力量或外来的影响力,使得这些大明星愿意脱光了衣服任人拍摄呢?为了解答这个有趣的谜,美国一家杂志记者曾访问了纽约一位名心理学家荷夫曼博士。

荷夫曼博士说,裸体是有历史以来就有的,例如希腊人所塑的男女诸神的塑像,都是裸体的。今天,电影明星暴露自己身体的主要原因,似乎是需要作广告、作宣传,很多人认为她们的脱,为的是票房纪录,为的是更高的薪酬,但我认为她们的动机还不止于此。一般的美国妇女脱衣服时,喜欢在黑暗处至少是光线暗淡的地方,她们怕的是身体上的缺点被别人看到,但是美丽的女明星们却喜欢把她们美好的部分对他人暴露,摄影机为她们做了她们所喜爱的事。更有意义的一点是,裸体拍摄会给予这些明星们情感上的升华,我怀疑这些女人性方面可能有问题或甚至于性冷淡,她们知道她们的裸体照会被人看见,这样可以使她们获得在性行为上得不到的替代的快感。结果,她们借着在观众前赤裸地出现,使她们实际地感受到一种兴奋,不需性行为而有部分的性的满足。因此,拍裸体电影或照片,实际上是自我兴奋的一种形式,是她们在正常的性关系中可能得不到的一种色情的兴奋。

当代最负盛名、最为人们所熟知的拍摄裸体照女人,要算是玛丽莲·梦露了。她在1949年5月所摄的裸体日历《金色梦》中,仅获得50美元的报酬。根据她的日记记载,有一个时候,她的荷包里只剩下1角钱,她的汽车曾被一家公司收押,她需要钱去把车子弄回来。在这种情况下,玛丽莲·梦露只好把从前利用她拍摄广告镜头的摄影师叫来。

摄影师对她说:“假如你有兴趣拍一幅裸体的日历照片,这工作对你可值50元。”玛丽莲·梦露绝望之余,只好同意,但是她警告对方,不得透露她的身份,并要求他用光时使她的面部不被人分辨出来。摄影师向她作了保证。

摄影师在地板上铺开了一张红天鹅绒布,要她在上面摆出姿势。于是在10英尺高的地方把梦露摄入了镜头。据摄影师说,当梦露把衣服脱下后,她的一切迟疑就即刻消除了。

数年之后,有人问她当她拍摄那些照片时,是否真的一丝不挂,她坚持说:“哦,我身上是有东西的。”

“什么东西?”

“收音机。”

1981年5月间,梦露为20世纪福斯公司拍泳池旁的镜头,其情节是要她在月色下,赤裸着身体跳水。当她穿着皮肤色的紧身衣服摇摆着走出时,导演摇摇头说:“梦露,你破坏了裸体镜头的效果了,我可以看见你的乳罩带子,把它脱掉好不好?”

梦露吃吃地笑了,跳进池子里把乳罩脱了下来。

后来梦露回到自己的更衣室,穿了一件厚绒布的袍子走了出来,在游泳池旁边把袍子脱下,跳入水中,摄了一段后爬上了岸——全部赤裸,这镜头长达10分钟。有人问梦露赤着身子出水的感觉如何,她回答说:“冷……”

她煞有介事地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照片放在放大镜下仔细地欣赏,她评论说:“都很美!”

荷夫曼博士说,显然,梦露小姐是个极端的自我陶醉者,她喜爱欣赏她的身体,或者常常在镜前自我欣赏。一个月后,梦露为一家杂志拍了许多裸体照,这是她最后一次拍摄裸体照。她穿上时装后,冲动地走出来,但回到房间时除了一条毛巾和透明的上衣外,什么也没有,她微笑着说:“一个36岁的女人,还不算坏吧?”

于是她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有时穿着一条三角裤,有时全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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