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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部分(第1页)

他的伤势很严重,回去之后在协和待了一段时间,便转去美国进行治疗,大概两个月后才从美国回来。回国后没几天,我接到了他的一封邮件,在邮件里他和我说了他大概的情况。

霍老太太的葬礼,他并没有参加。霍家按照霍老太太的指示,由秀秀接班,秀秀以个人的力量,很难平衡家庭里的各种纠纷。小花断掉了和霍家的所有生意,勉强压住了局面。各路的牛鬼蛇神肯定还有各种表演,只是霍老太太的那封家书,决定了一切都只能在水面下进行了。

以后的日子相当地难走,但是小花说比起他小时候,已经是很好的局面了。他让我不用担心。

我在杭州代表吴家,也表明了态度。我知道有小花在,秀秀一定可以走下去,并且可以走得很安稳,而需要我的地方,我也一定会帮忙。虽然未来一定有着大量的磕磕绊绊,但是现在也只能是走一步是一步了。

在回来后大概三个月的时候,我为潘子举行了一场很小的葬礼,做了一个小小的追悼会。潘子的衣冠冢与大奎相距六个牌位,大奎幕前没有人招募,已经一片狼藉,我简单地清扫了一下。之后,便帮潘子去处理他生前没有来得及处理的一些琐事。

我进到潘子的出租屋的时候,看到桌子上有一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筷子就在边上,碗中一叠霉豆腐已经完全变黑变干了。

显然,潘子离开之前,正在吃这碗面,他连收拾都来不及收拾就离开了,从此再也无法回来。

我总觉得,他是知道自己肯定回不来了,所以没有做任何处理。

我在桌子前坐了一会儿,开了两瓶啤酒,自己喝了一瓶,然后把这碗面倒了。把碗都洗干净。接着,我出门找到了潘子的房东。把拖欠的房租全补上了。

那房东还很好奇:“那哥们儿人呢?”

我想了想,就对他道:“回老家娶媳妇了。”

这是我认为的潘子最好的结局了。虽然他本来有机会脱离这个圈子的,但是他选择了一条老路,虽然我不知道,他更喜欢哪种结局。以潘子来说,他说不定更喜欢现在的结局。但是,对于外人来说,他选择的还是错误的。

胖子一直待在巴乃。电话联系也不方便,我只能打给阿贵,问一下胖子的近况。阿贵说,胖子现在的生活很规律,白天做做农活,抖抖簸箕,晚上就做饭,看着月亮发呆。很多时候他和胖子一天也就只能说上两三句话。

我问胖子有什么情绪没有?还是像以前那样完全呆滞吗?

阿贵说看不出来什么情绪,不过胖子干活儿很利索,话也不多,比以前好的是,有很多时候他能吐几句俏皮话了。

我告诉阿贵,如果胖子在那边缺钱的话,就直接和我说,我给他汇过去。

我觉得胖子会好起来的,胖子不是一个能把自己沉浸在抑郁之中的人,他知道云彩肯定也不希望看到胖老板变得不好玩了。胖子会慢慢地好起来,虽然,在这一件事情上,他心中一定会留下无法愈合的伤疤。但是,胖子是一个好人,上天不会为难他太久。

王盟在我给他涨了工资之后,工作态度积极了很多,加上我也回到了铺子里,三叔那边的业务又会到铺子里向我汇报,很多人不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以为他是我的亲信,对他马屁有加。他的人生价值似乎在慢慢显现了,精气神也好了很多。

看到他做事的态度很好,我慢慢地开始教他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他上手很快,后来也确实能帮上我不少忙了。虽然我并不指望他能成为像潘子一样的得力助手,但是,我慢慢也开始觉得可以依靠他了。

老海,之后因为方面的事情同我联系了几次。老海的业务发展得很快,但是似乎是被某个有关部门盯上了,他在税务上一直不干净,加上古董买卖一直是地下的现金交易,所以他后来做事情十分谨慎。为了避免连累他,我们用了许多奇怪的招数。很多交易他都没有出面,直接是我和买家联系,然后把钱换成实物或者黄金带给他家的姑娘。

他家的那个姑娘,原本是我很喜欢的类型,俏皮的小黄蓉。不过,自从那次见完之后,我们真的就很少网页了,后面她也慢慢地长大成熟了,当初我对她的那种喜欢便渐渐淡化了。

有一次我出去散心的时候,路过英雄山。周末的时候人山人海,我在五花八门的铺子当中找到了老海的铺子,可是,卷帘门紧锁。我知道他在里面,但是想到各种寒暄,就觉得太疲倦了,便转身离开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地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少了,不知道他后来是进去了,还是逃出国了。

第二十四章交代和流水账

裘德考从巴乃回来之后,又活了三个月,便驾鹤西归了。国际打捞公司股东重组,拍卖了一些资产,裘德考队伍里有一些和我有私交的人,在许多项目组撤销的时候,拿走了很多卷宗。当然,这些卷宗都寄到了我这里,但是都没有之前给我的那十二卷重要。虽然我在其中找到了很多细节去补充故事内容,但是整体拼凑出来的故事,并没有往前进。

我和其中几个人一直喝咖啡,他们告诉我,国际打捞公司的高层还会继续更多的可能性,他们的资金还是很充足的。几个可能接班的大佬拜托他们给我带话,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想继续和我们合作,条件会比裘德考在的时候更加丰厚。

我做了一个FUCK的手势,让他们帮我把意思传达回去。

哑姐在半年后结婚了,新郎是一个很不起眼的男人,有一点秃顶,人到中年了,似乎也没有多少钱。很多人说他并不是真的喜欢哑姐,而且贪图哑姐的钱和地位。我参加了婚礼,这个男人名字好像叫做阿邦,眼中全是狡狯之色,但是很殷勤,不停地给大家敬酒、递烟。而哑姐。一直面无表情,看着我身边空着的那个座位。

很多男人,并不是因为这样那样而被人记住,他被记住,是因为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据说哑姐和这个男人好上,是因为这个男人是酒行里送酒的,送的次数多了,每次看到女主顾喝得烂醉,就顺手照顾一下,这才发生了关系。

皮包的伤好了之后,洗心革面,去参加了自考,专业好像是国际贸易。但是专业课考试科科挂,用他自己的话说,以自己的文化水平很多时候连题目都没法读通,更别说该怎么答了。英语的话,连二十六个字母他都认不全。

最后他还是回了这一行,但是绝对不做大买卖了。他的搭档说,他现在的口头禅就是“有钱赚没命花,不如回家去卖豆腐花”。皮包变成了他们那一批人中手艺最好,但胆子最小的人。我觉得,他很快就会变成一代枭雄的,至少会相当的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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