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闪闪是不怎么爱听昭禧“我们”“我们”的一句句开头称谓的。
“我比昭昭想象中有用得多,你且看着吧!”
此刻的金闪闪是第一次在昭禧眼中这样清晰过,仿佛清晰到可以透过他花团锦簇的衣裳、眉如墨画眼如澈湖唇红齿白的面容,看到他若隐若现恣睢昂扬的魂魄。
就这么一晃眼,她追逐山河的旅程里就多了一个人。
她赶路,他或在身后默默追赶,或在身旁笑指一路风景。
她路遇不平,上前教土匪做人,他就开打前给她递刀子,开打后给她递湿帕。
虽然昭禧在看到那把一人高大刀的时候,眼一抽表示拒绝接过这丑东西,最后还是他自己操刀上阵。
旅途中也不光只是赶路打人了,还有日行一善。
昭禧的小包里从来没缺过需要的药材。
她很奇怪,昨日才用完的今日就又满了?
怎么回事?
因为有人偷偷在她夜晚熟睡后,跑去买药,金少爷财大气粗,什么点都能买的到想要的药材。
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
但有时候在荒郊野岭没有住店时,便只能爬上附近的山头,去山里找寻。
总之,会想尽一切办法。
然后在第二天一大早,她迷迷糊糊出来以后,趁她半醒将小包装满。
如此,她就有了用不完的药材和从不会困窘的时刻。
昭禧第一次去京城,是因为慕言的生辰。
他走的时候提过一嘴,自己的生辰在下半年隆冬,过年前最冷的时候。
希望她能来看他。
她去了,还带了个尾巴。
慕言在看见金闪闪的时候,那双狐狸眼头一次变幻成了狼崽子的凶恶。
“他这一路都跟你一起?”
昭禧点头,“嗯,他是我的帮手。”
“王爷。”
金闪闪上前来打招呼,自然而然从善如流。
两人与昭禧之间的关系,刹那间掉了个个。以前是他和阿喜一起看别人,现在是阿喜和金闪闪一起看他。
莫名不太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