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却不愿意听我单方面的辩解,她背对我,如同审讯官一样开口背书道:“第一条,男女生不得在校园内手拉手……”
诶,班长你背诵起《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oo条》的具体内容了啊,是希望我逐条回答,以证明我和熊瑶月是清白无辜的吗。
我如同法庭证人一般举起右手,“除了掰腕子以外,我沒有跟维尼手拉手过。”
通过溪水的反射,检视到我宣誓的动作和脸上的表情以后,班长不做停留地继续问:
“第二条,男女生不得互写情书,你们有遵守吗。”
以一种“我询问是为了班级的荣誉,不要误会了”的语气。
“你觉得我和维尼,有谁像是会写情书的人吗。”
班长点头表示“说的也是”,但是立刻又继续道:
“第三条,男女生不得互赠有特殊意义的礼物……”
“我只给维尼买过冰激凌,是为了感谢她体育课上帮我履行职责……”
“第四条,男女生不得在节假日逛公园、逛游乐场,做出类似约会的活动……”
我的右手仍然在半空中举着,“我从來沒有跟维尼约会过。”
班长完全不嫌累,居然一条也不省略,就这么逐条问下去了,好像是在玩什么有趣的游戏似的。
随着我一条条地回答“沒有”“不会”,班长的语调似乎越來越轻松,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故意托起长声。
话说,为什么会有一点,原配审问丈夫是否在外头有小三,那样的错觉啊。
我答得口干舌燥,终于迎來了里程碑般的第五十条。
“男女生不得在校内校外,以任何理由唇与唇相接触,否则通知家长,全校批评……”
说到一半,班长说不下去了,借助溪水的反射,我看到了她染成绯红色的、包含了羞惭和甜蜜的脸,美得惊人。
聪明如班长,竟然也会忘记简单的物理原理:既然你能通过溪水看见我的脸,那我同样能通过溪水,看见你的脸啊。
班长一定是回忆起了,因为要给我拔额间的一根白头,我们两个不小心接吻的事情吧。
身为一班之长,将《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oo条》倒背如流的人,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啊,再往后念,到了“禁止开房”这一条,班长又该想起來跟我开过房啊。
不但开过房,还抱在一起睡过觉啊,(虽然是两次分别生的事)教导主任案头的《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oo条》手抄版本,流出了血泪啊。
“班长,你别问了。”我大声说,“总之我和你做过的事情,我和维尼都沒做过。”
“宫彩彩话沒说清楚,让你误会了而已。”
班长陷入了短暂的沉默,我这边也是。
其实宫彩彩想说的,是我和小芹有“奸情”,而熊瑶月与我合起伙來,蒙蔽班长吧。
但是此时向班长招认我和小芹的别扭关系,又觉得有点不太甘心。
明明班长都已经不小心听到过老爸和任阿姨的谈话,知道我和小芹可能会有一个共同的弟弟(或妹妹),所以我们两个人也顺理成章会成为兄妹了。
把义妹变成女朋友,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惯例常俗啊,就好像郭德纲作打油诗讽刺飞升的北京电视台台长一样,是不是会遭到北京电视台的无数热心观众,一致谴责啊。
还有我和小芹共同的弟弟(妹妹),到时候会不会被扭曲人生观,觉得兄妹结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