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学历,会的东西也不多,但为了糊口,他还是厚着脸皮到一些小店去当临时服务生,或到工厂去做工。 周围没什么好地方,但胜在租房便宜。他拿着余钱,随便租了个小房子,便算安定了下来。 社会没有学校舒服,他累死累活地做了一个月的工,也才能拿个一千多的工资,而且没有五险一金,还经常要无薪加班。 为了多赚钱,他一有空便去洗碗、扫地、搬货……什么能赚钱就干什么。 这样的日子苦不堪言,他不得不常常吃面,甚至一度对泡面的品牌、口味了解得相当透彻,只要别人一问,他随时都能如数家珍,详细分析。 他后悔吗? 傻逼才后悔。 如果当年没逃出来,他就要被收了三千块钱的父母卖给村里的王老赖当媳妇,给老东西生儿育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