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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第2页)

我看见

银色的脚镯

在月夜里舞蹈

我期望

一个羽化的仙人

带我去一个遥远的地方

在清晨和夜晚

我能听见

布谷鸟的婉转啼唱

在“过去”这个逝去的碎片中,如果能找到一两片或者几片鲜艳漂亮的碎片作今天的补丁,那叫安慰,叫美好。人们可以躲在这些自欺欺人的美好的碎片补丁后面,用怯懦做放大镜,把它们无限放大,挡住眼前的荒漠、冷酷和无望,从而沉迷在旧时的泡沫中做梦。

我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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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我真想对他说:“阿伟,咱们不干了,跟我回去吧,回我老家,趁现在我父亲和我的家族,在那小城还有点儿影响,把你调过去,我也回单位工作,我们在一起,过一种清贫而平静的生活,好吗?”

但这念头,只要我心中一闪,自己就忍不住立时打了个冷颤。我想起,离开小城的前一天找厂长请假的情形,那屋中沉闷的空气,厂长阴沉黑青的脸,拉紧的肌肉,长久的沉默,令人窒息。

我猛然意识到,自我们走出原单位那一天起,我们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以前从来不敢正视这个问题。

今天,我终于清楚地看到了。

古人云:成者王侯,败者贼。今人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这都是警告那些离开故土到外面闯世界找生活的游子的。如果你在外边找不到吃的,可千万不要回来,否则你就是匹赖马,没本事没骨气。“衣锦还乡”的意思是:如果你升官了,发财了,就赶快回来吧,回来光宗耀祖。

故乡是势利的,它笑贫不笑娼。

项羽是聪明的,是智慧的,失败后,他宁愿让虞姬自杀,杀掉宝马,然后自刎而死,也不愿回去见江东父老。如果他真的回去了,那些把儿、孙、丈夫给了他,盼着能跟他升官发财的乡亲,不把他剁成肉酱,煮成一锅肉羹大伙分食,才怪呢?!

那个在海口乃至在全国到处传唱,到处闻其声的费翔,如果不是名利双收,故乡能有那么大热情来欢迎他吗?

故乡,只是在异乡漂泊的游子给自己孤寂无依的心灵寄存的一点希望,是镜中花,水中月。就像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手中的那朵火苗,那只是温暖的梦境,只是美好的天国。如果有一天她能醒来,睁眼所见,仍是一片冰冷的饥饿的世界。

我没敢告诉李伟我的这些想法,仍然默默地看他做着那一切,心中生出的那丝恐惧与日俱增。他的沉默似乎在酝酿着一场大的风暴,目前是风暴前可怕的寂静。

他绝不是一个甘于受压,被人奴役的男人。

在大学,28岁的他做到大学的团委书记,是全校最年轻最有前途的处级干部。面对最末一位副校长排挤,他毅然停薪留职,远走海南,另寻出路。在我无望的爱情面前,他无力解决现实的问题,曾保持了沉默,可是有一天,他忽然奔赴几千里,把我掳走。虽然他现在还没有成功,还在经受挫折,还在苦苦寻觅,但我知道,这个男人俊秀的外表下,掩藏着一颗狮子一般冷傲坚强的心。我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他,也无法改变他决定或未决定的一切。我只有等待,等待着好或坏两种可能。我必须承担其中的一种,这就是命运。我无力抗拒,也不想抗拒。我喜欢被强有力的男人统治,听从他,服从他,在他的庇护下生活。古人是聪明的,早已为我们女人总结预示出了作为女人的宿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兔子满山跑。

看着襁褓中幼小的生命,虚弱使我无力去想理想、奋斗和抗争之类的事情,我只想回到父母身边,那里安全,富足,衣食无忧,这就是我此时的心境。

。。

银色的脚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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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无瑕的女儿带给我们的,是无以言喻的满足、欣悦和自信。我们感谢神赐予了我们如此美好的生命,我们一致同意,孩子自己带,不请保姆。我担心农村里来的土里土气缺乏教养的女孩,会把不好的信息无形中感染给我女儿。我希望她自小就在优秀的人群中成长,熏陶出一个好的素质,长大了是一个优雅高贵的淑女。她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美好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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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香带阿欢来看我和孩子。她还是那副青春性感甜美的样子,只是圆圆的脸显得苍白虚胖。

看着她和阿欢和睦融洽的样子,我心里既有安慰,又有一种怪怪的感觉。阿三杳无音讯,他的两个女人竟成了朋友。

她们送了一大堆宝宝吃的,穿的,用的,包括最新面市的纸尿裤,都送了几大包。阿香抱起宝宝,亲了又亲,看了又看,赞不绝口,逗得宝宝一个劲儿地乐。

阿香看得有些痴了,眼神迷离,说:“我如果不把那个孩子做掉,该比她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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