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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2页)

为了保证洛阳公子能够华丽丽地出场而非个糟老头子过街,某石痛定思痛,决定设定王怜花为中年祸水王舅舅,沈、白为不出场的幕后爹娘。

王怜花与白飞飞没有仇,白飞飞不是会将与她爹的仇算到她哥头上的无知女子,故此许多同人中出现的阿飞“谈花色变”这种行为是不应该出现的。

毕竟我想过去,白飞飞顶多就不告诉儿子当年的事,要告诉了也不会成天跟儿子说:“孩子啊,你舅舅,是坏人……”这样很不厚道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偶提议,叫小荆童鞋唱歌大家听。

这个提议本来就是EG的,因此偶不打算让他唱很煽情或者很浪漫或者很符合他的性格的歌。

看鸟大家滴留言,偶心里还在想让他EG嘛歌比较好……

偶在原著中不喜欢小荆童鞋,因为他擅长SM。

偶决定在此文中给他整形,SM了EG起来就不顺手……呃,你们说让小荆童鞋举鞭对着林仙儿高唱“谁说女子不如男”还是“N个人的寂寞”?听阿布童鞋说学友叔叔有一首歌名叫饿狼传说……貌似很H,石去听听……

第二十三章 义兄就是义务兄长

大哥是免费的

晨。

清晨。

如玉和我都没染风寒,这本该是携美泛舟的日子。

李寻欢一句:“清晨背书练武甚好。”打破了我花了半年才养成的与美人独处的好习惯。

这些天的清晨我都是与这个一脸无奈的群众演员脸……呃,与这个目如沧海心有桑田的李寻欢在一块。

我俩很有诗情画意地泛舟,显然他很喜欢我的脚踏舟。

先前授歌给如玉之所以选择在湖上,主要是如玉说怕隔墙有耳闹“花魁间谍”,毕竟她不比之前的花魁聪明,过目不忘的风尘女子很多,她要保住花魁的位置就必须弹唱别人没有的曲目。

而我,仅仅觉得此举颇能体现叶大公子的风流多情。

李寻欢认为湖上确实安全许多,特别是方便我这不会“默记”的笨学生一遍又一遍地念诵。

我很听他的话,毕竟在我以前的观念中,老师是要钱的,大哥是免费的。

这位大哥想必没见过我这样看似有文化实则没啥墨水的人,我每问他一字都能看见他的眉轻轻一动,许是有些不耐。

“红袖,你究竟识不识字?”当我第三百七十一次念了个半边字时他终于皱了眉。

呃……中年祸水王为什么不是穿来的呢?写这么多繁体字累不累啊!

“大哥,小妹家乡所习的均为简化字。”我垫厚了脸皮面不改色,“之前我亦提过,我本不是聪明人,一时参不透这本书中的所有道理,除了重新识字以外,只有将这书背诵下来慢慢研究。”

“……”他汗。

丫滴!我这不是为你好么?你也不先瞧瞧我反复念诵的是跟我八杆子敲不着边的以内力养生的那章。

我又没学过那啥,背这个有个嘛用?

我一脸委屈地在沙盘上默写刚刚背过的段子。

用沙盘练字默文不仅节约用纸而且方便毁尸灭迹。

“笔拿正!”呵!还真不拿我当外人。

人家这不是不太习惯用毛笔么?平时在袖楼上班都用鹅毛笔的说……

“你为何非要背诵这个?你已错过练内力最适合的年纪。”不愚钝嘛,居然发现了。

我作深沉状,道:“因为这本破书在世是个麻烦,我虽给它换了个名字却不能保证哪天此书以这个名字打扰我的逍遥日子。”

“你想毁了它?”

“或许还给中年祸水王。”

“没大没小!”他拿书敲着我的脑袋,“王怜花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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