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错误的开始时,任知昭还是个孩子。
一个说不上多简单,但也没什么坏心眼的孩子。
放学后,她不会立刻回家。倒不是和那些鬼佬同学们去吃喝玩乐,或者吞云吐雾的,她对这些没兴趣。
如果不需要练琴,她多半会去斯卡布罗的崖壁上坐坐,坐到饭点,坐到她不得不回去,面对她不想面对的人。
那可能是她在整个多伦多城中最爱去的地方。
一是因为,那里风景优美,离家也近。
二是因为,崖壁面向的安大略湖,实在太像大海了。水天一色,无边无际。
湖水在九月初的艳阳下,蓝得叫人心神恍惚。恍惚间,任知昭会觉得那是太平洋,而大洋的彼岸,是她思念的故乡。
她望着远方,摘下束着头发的皮筋,让扎在头顶的发髻自然散落。
她的头发很多很粗,有些毛躁。白日里会让她觉得热,但在这有风的崖壁上,可以替她遮盖住裸露的肩头,刚刚好。
她半眯着眼,高饱和的水天让她的眼神有些无法聚焦。正好手机在此刻震动了,让她可以将目光收回来歇一歇。
她从书包的外袋中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RZZ”。
“干嘛?”她接通了电话,语气没多少耐心。
“回家吃饭了,下来。”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倒是很平淡。
任知昭低头看了眼脚下,悬崖峭壁,白沙细浪。那片平静的蓝,应该可以将她柔软的身体瞬间拍成一滩好看的红。
“下来?”她笑了笑,“那我跳了啊。”
“。。。。。。”电话那头深吸了口气,“下到停车场来,车子又开不上去。”
也许有一天会跳吧,但不是今天。
任知昭乖乖下到了湖滩边的停车场,一屁股坐上了那辆熟悉的黑车。
那是哥哥拿到驾照后,任军送他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什么好的东西,都是哥哥的。
她系好安全带,盯着挡风玻璃外的一排排车,不打招呼,也不做声,却能感觉到来自左边的直勾勾的注视,叫她发毛。
任知昭想着这人估计是少爷病又犯了。
她于是眼睛那样睨向驾驶座上的他:“我裤子干净的,垫了纸,没直接坐地上,手也没乱摸。”
显然对方关心的却不是卫生问题。他指了指眼睛问:“你被人打了么?”
靠,没眼力见的蠢直男。。。。。。任知昭在心里翻着白眼,却还是翻下遮阳板,打开了镜子。
她的化妆技术还是稚嫩的。本就粗糙的烟熏妆,经历了一天的折腾,早就花了。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色的眼影晕染了整个下眼睑,睫毛膏也结了块,确实像是被人抡了两拳的熊猫眼。
行吧,丑就丑吧。看够了没,可以走了吧。
可车子却依旧没有发动,对方还在用那令她发毛的目光注视她。
任知昭当然知道他在看什么,因为她今天在学校也被同学们这样看了——
上身是一件宽松的长款骷髅印花背心,两侧完全掏空,露着两根麻秆一样的手臂,和全部的抹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