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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恍然(第1页)

热气蒸腾,怀里的人像是被烫熟的虾子一般,像是一朵娇艳欲滴的小玫瑰,被热水和蒸汽一熏,缠绕的腥臊味涤荡而去,那股子甜蜜又清爽的奶香又从骨子里由内而外地散发出来,无孔不入地钻入沈铎每一个毛孔,包裹着他,渗透着他,浸润着他,两个月不见,沈铎堆积的欲望泛滥决堤,狠戾得几乎要将雁思归揉搓得粉身碎骨。

沈铎眯眼看着怀里绵软如云昏迷不醒的雁思归,浑身上下无论是肌肤还是毛发都是极其浅淡的颜色,如他性子一般淡漠清冷,可只有一张脸上所有色彩都极其鲜艳绚丽,仿佛上帝在绘制他的时候所有颜料都用到脸上去了,唇红齿白,猫眼透亮,眼睫浓密如墨,只一双长眉和头发一样似是混血一般的琥珀色,脸颊和唇瓣上嫣红的颜色是极品的胭脂也不可比拟的艳丽,羊绒脂一般的肌肤泡在水里更是滑腻非常,他不得不越来越紧地掐着他的腰肢直到留下青紫的淤痕才能抓得住他。无论怎么做,下面都会颤抖着紧紧咬住他,就像怀里这个人一样,一只高傲又野性的猫,欺负了他,一定会被狠狠地咬回来。就是这样,他才总是被刺激得兴奋,被刺激得失控,被刺激得发狂。沈铎盯着看了一会儿,开始啃咬他纤细的锁骨,优美的颈线,软糯的唇瓣,留下一串串红青不一的斑驳,身下肆无忌惮地横冲直撞,快感和酥麻浪潮一般一波一波涌起,从尾椎骨直窜天灵盖,他两眼猩红,犹如发了疯的狂犬,只凭着本能被沸腾的热血牵引着,欲罢不能地往深渊坠去。

沈铎又做了一个梦,穿越了10年的光阴,回到了17岁的少年时代。

每天身边形形色色的女人换来换去,成熟的清纯的妖艳的可爱的……但必须都是长发及腰,肤白胜雪,个高腿长的。他总是在做那个梦,醒来又为这样的梦感到恶心,连带着,对雁思归越来越憎恨越来越厌恶。可却不得不承认,他对他的确有欲望。对一个十五岁的男性有欲望。对一个雁桥霜的私生子有欲望。

可就是这样的雁思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学校里变得不再透明。有人聚在一起窃笑着偷偷议论他,有人在他经过的时候会红着脸偷偷看他,有人会在他被捉弄的时候偷偷帮忙,有人会把他叫出去在树荫下羞涩地表白……

沈铎并不在意。雁思归在这个学校里从小到大一直处于食物链的底端。厌恶他取笑他是所有人长在骨子里的习惯,喜欢上他如同被性骚扰的少女反过头来喜欢上了骚扰她的油腻猥琐男,是一件令人极其不齿的事,所以,在不禁止早恋的学校,没人敢公开言明自己喜欢他,也没人敢光明正大地阻挠那些恶语相向和欺侮捉弄。

只除了两个人是例外。胡世楠和庄可可。

那时,沈铎靠坐在游泳馆的角落,某个记不清楚的女人趴在他身上暧昧呻吟。

百无聊赖间,听见远处女声的欢呼,打眼一瞥看到了雁思归从泳池上岸。只穿着一条深蓝色的泳裤,浑身上下湿漉漉的,白瓷一般亮得发光,走到女生跟前,明明隔得不算近,沈铎却能看到那双一贯清冷淡漠的猫眼弯出了柔软到不可思议的弧度,澄净的眸子像是春水盛满了星光,冰山融化也不过如此。女生说说笑笑手舞足蹈,雁思归走在她身边静静地听着,神情专注而柔和。看起来,竟十分登对。

沈铎从没来看过雁思归训练,也没看过雁思归大片裸露的肌肤,更没看过雁思归那样的笑。

雁思归总是对他视若无睹,仿佛一个陌生人。

雁思归原来是会笑的。只是不对着他。

雁思归原来是可以卸下冷漠的,只是不对着他。

雁思归原来是可以翻出小猫咪的肚皮的,只是不对着他。

心血来潮地,他想听听雁思归和他们聊些什么。在他身上装了窃听设备。没想到听到了意外之喜。胡世楠掐着雁思归的肩膀哭的那天,沈铎感觉无比畅快。

那年冬天的某一天,沈铎发现雁思归愈加沉默。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看上去像是逆来顺受,却竖起了一身倒刺,无声地反抗。

沈铎把他堵在楼梯口,笑着问他你知道了是不是。

雁思归只回了他一个字,滚。

于是他一脚将雁思归踹下了楼梯,滚落在地。

可是,那一年的冬天,家里照例举行的马术比赛,却是将他两人分到了一组。

沈家祖上是骑兵出身,小孩刚会走路就会被抱到马背上溜溜。这种比赛向来是各家较劲出风头的地方。

沈铎和雁思归学的晚,再有天赋,比起从小勤学苦练的人还是吃劲。以往都是沈征和他一组,沈征总是第一,沈铎稍微落后一名也没什么关系。没想到沈征不参赛了。

沈铎厌恶失败,厌恶失败在沈霰沈霖一众人的麾下,厌恶失败以后那个后妈坐在一众姑姑叔伯中阴阳怪气冷嘲热讽,更厌恶沈霰沈霖顶着虚伪至极的丑恶嘴脸在沈大海和沈大山面前假意谦让。

冰天雪地里,他在马场里纵横飞驰,日日练习,手掌被缰绳磨得血肉模糊,偶有一天,他乘夜而去,发现雁思归顶着朔夜寒风在月色下疾驰。

但那一年,两个人还是输了。沈铎的马,马掌上的马钉被人动了手脚,从马背上跌下来差一点点就摔得半身不遂。

轰走了所有来补课的家教,没想到却迎来了雁思归,奉命给他带作业,补课。沈铎恶狠狠道装什么假惺惺。

他以为雁思归会掉头就走,没想到雁思归面无表情地把笔记再次打开,不带感情地说:“弱肉强食,胜者为王而已,只不过,真正的强者,不屑于使用下三滥的手段。”

沈铎有一瞬的愣怔。反应过来的时候,雁思归已经在机械地讲题了。

雁思归很奇怪。至少沈铎理解不了他的想法。

他不明白雁思归到底是在借机暗讽他还是在认可他。

是认可么?明明憎恶他憎恶得要死,居然还是会有那么一丝心软,冷冰冰地开导他么。

对事不对人么,还是妇人之仁呢。

沈铎想,他永远成不了雁思归口中的真正的强者,失败的滋味尝一次就够了。

日子就在他的横眉冷对与雁思归的公事公办中一天天过去。偶尔沈铎会想起来,他和雁思归算是有过一段和平相处的时光,至少那个时候他躺在床上,顶多能逞逞口舌之快。

等他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夏日的光景。知了聒噪,空气黏腻,潮湿闷热得像是少年少女无法宣泄的欲望与精力。几个月不见的狐朋狗友围在他身边叽叽歪歪说着他不在时发生的什么屁事,说居然有谁家的公子哥看上了雁思归,要是沈铎不介意的话,准备高考结束后将他一举拿下。沈铎挑了挑眉,看向窗边绿影摇曳树影婆娑下的那个人,正撑着下巴听着庄可可讲什么笑话,淡淡道:“我为什么要介意。”

事情发生得猝不及防。

考完之后,班里在私人会所里办聚会。这帮少爷小姐其实背地里谁都看不起谁,但表面上依旧你来我往,把酒言欢,个个端得一副同窗情深依依惜别的样子,演技一个比一个精湛。沈铎自然也不例外。只是没想到,雁思归那次也会去。他扫了一眼,在一群女生堆里看见了庄可可。

有钱人的子弟,无一不是欢乐场的老手,什么疯玩什么,胆大疯狂,放浪荒诞。雁思归是稀客,又是他们作弄惯了的,当然全都针对他使诈,但雁思归聪明,学什么都很快,正经玩起来反倒没怎么吃亏。于是,有人开始针对庄可可,终于把人搞输了,便叫她叼着根抹茶饼干,和喜欢的男生玩情侣游戏。这无异于当众表白。本来这没什么,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的是雁思归,站在食物链底端的雁思归,这样的起哄就带上了浓厚的恶意羞辱与嘲讽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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