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新拿出自己掏出了包里的记账凭证和笔,纠结该怎么写这个分录。
纠结的主要原因还是在权衡利弊,他目前有两个想法,一个是出差,一个是走工伤
就出差来说,他可以做一笔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摘要就写个出差补助,给个五六万应该差不多。
至于竺林的医药费什么的,对方肯定会私下给赔偿了,或许竺林也会因为这个原因升个职什么的,
但此事主要博弈还是竺林背后的人,就算有好的补偿方案下来了,竺林头上还有谢警官跟王局,
层层剥削下,到竺林这边应该留不下什么了,可能就只会给个虚职,但有总比没有不好。
至于工伤,
之前有说过李刑警被调走了,现在又回来捅竺林一刀,那肯定是在上班期间,或者是正要下班的时候,
不然,这件事已经会在网络上发酵,会有相关的短视频流出,而到现在为止他都没有看到,
所以他能肯定事情是在警局里发生的。
所以可以做工伤,
工伤是简称,实称是工伤保险,既然是保险,那肯定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但在保险公司未计算出实际他应理赔的费用之前那肯定是要由企业单位先行支付,
故会计分录是,
借:其他应收款—工伤保险,
贷:银行存款,
按照目前已知的不会引起银行监管的金额,他可以调动20w拎到这工伤保险里。
因为竺林已经住院了,所以前期支付的钱已经确认,相当于说这20w就是额外加的,
虽然不知道竺林后续的治疗需要多少,但有这额外加的20w,他在医院里的待遇以及用药肯定会比现在好很多,
至于支付医院治疗费用高于保险公司的理赔,那就不是他的事情了,正常分录里,会把这笔金额费用化,直接挂到“管理费用—福利费”里,
目前看下来,记工伤跟记出差完全没的比,只要有点脑子的都会选择记出差的,
但是,这记账凭证的最最基础也是最最重要的功能,是所记录的都会成为已经存在的痕迹,
故记工伤,他陈立新完全可以在摘要上备注,上班期间被已调岗李刑警恶意报复,
如此一来,直接坐实了李刑警的罪名,相比上一次的一千万转账,更没让人话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竺林和李刑警的恩怨明显符合这个事情,所以写下来也不会对原本的事实造成不知名的偏差。
如此一对比,还是要解决李刑警这个麻烦比较好,至少能消停一段时间,引起上面的警戒,于是乎陈立新写下了关于工伤的记账凭证,
同时他还写了一笔对竺林的表彰的奖金的会计分录,金额也不多给了个5w,就当是单位给他的补偿好了,
至于治疗费用就无需他再多虑了,他写完后,小步的走了出来,在一个没有人注意的角落里把这两张已经折叠好了的记账凭证扔下,随后便是走出了警局。
现在时间晚上十点半,
街道上灯红酒绿的,丝毫没有入夜已深,需要休息的样子,
见着这场景,陈立新心中没由来的冲动,一股脑扎进了这里面,被这尘世的喧嚣所包围。
真的很吵,但。。。这也是无能的他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