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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第2页)

过得运河最后一座带有矮扶手的石桥,便见女孩家所在的地段。楼与楼之间以长廊连接,使人联想起中世纪攻城用的云梯。

时近午夜,几乎所有的窗口都已没了灯火。她拉着我的手,活像逃避头上吃人巨鸟的视线似的、快步穿过迷宫样的南路。随后在一栋楼前站定,向我道声再见。

“晚安。”

言毕,我一个人走上西山坡,返回自己住处。

07。冷酷仙境……头骨、劳伦·巴克尔、图书馆

我是乘出租车回到住处的。走到外面时天已黑尽,街上到处挤满下班的男男女女。加之细雨霏霏,好半天才拦住一辆出租车。

即便不遇上这种情况,我拦出租车也颇费时间。为了避开危险,我要至少放过两辆空车才行。据说符号士们往往开出几辆伪装的出租车,把刚刚结束工作的计算上捡上车去,直接拉去什么地方。这当然不过是传闻,无论我还是身边任何人都未有过如此遭遇,不过还是小心行事为妙。

因此,平时我尽可能利用地铁或公共汽车。但此时实在人困马乏,况且天又下雨,一想到要挤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时的电车或公共汽车,便觉不寒而栗,于是花时间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当中好几次险些昏睡过去,勉强咬牙挺住。心想车上万万睡不得,在车上睡过于危险,要睡等回到住处睡个够好了。

这样,我把精神集中在车内收音机中的棒球赛转播上。职业棒球我不大懂行,姑且决定声援正在进攻的一方,而怨恨防守的球队。可惜我声援的队以一比三落后。从二出局二垒倒击中两球,但由于奔跑的人在二三垒间失足跌倒,以致成为三出局,未能得分。解说员大为惋惜,我也感同身受。谁都可能忙中跌倒,但不该在棒球比赛当中跌倒在二三垒之间。或许士气受此影响,投手竟对对方的一号台球员投出自讨苦吃的直球,结果被对手往左打入本垒,以一比四失利。(站长评语:这段简直是骗稿费嘛)

车开到我公寓眼前时,比分仍是4:1。我付了车费,抱着帽盒和昏昏沉沉的脑袋推门下车。雨差不多已经停了。

信箱里什么邮件也没有,录音电话也没留下口信。看来没有一个人有求于我。也好,我也无求于任何人。我从电冰箱取出冰块,做了一大林加冰威士忌,又放了少许苏打。然后脱衣上床,靠在床背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起酒来。虽说现在昏昏欲睡,但这一天中最后的美好节目却是省略不得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上床到入睡前的这短暂时刻。一定要拿饮料上床。听听音乐或看看书。我分外钟爱这一片刻,如同钟爱美丽的黄昏时分的清新空气。

威士忌刚喝到一半,电话铃响了。电话机放在离床头两米多远的圆形茶几上。好容易才钻上床,我实在懒得特意起身走过去,因此只是呆呆注视那电话机不动,任凭它响个不停。铃响了十三四遍。我满不在乎。过去的动画片上,曾有过电话机随着铃响而瑟瑟发抖的场面,其实根本没那回事。电话机稳稳当当地伏在茶几上,任由铃响不止。我则边喝威士忌边看着它。

电话机旁边放着钱夹、小刀和作为礼物拿回来的帼盒。我突然想道:此刻是不是该打开看看里面是何货色。说不定应放进电冰箱,也有可能是活物,或者是稀世珍品也未可知。问题是我实在果得一塌糊涂。况且,若果真如此,对方也该向我负责地交待一句才合情理。等电话铃响完,我一口喝干剩下的威士忌,熄掉床头灯,闭起双眼,旋即,睡意如同一张早已张口以待的黑色巨网自天而降。我昏昏沉入梦乡,管它三七二十一。

睁眼醒来,四下若明若暗。时针指在6点15分。我弄不清是早晨还是傍晚,便穿上裤子走到门外,往隔壁房间门上看了看:门上插着一份晨报,由此知道现在是早上。订报在这种时候大有好处,看来我也该订份报纸才是。

10个钟头。本来身体还在要求休息,加上反正今天整日无事,再睡一觉其实也无所谓。但我还是决心起床。,同崭新的纤尘不染的太阳一同醒来时的惬意之感是任凭什么都无法替代的。我用淋浴精心洗罢身体,刮了胡须。又一如往常地做了大约20分钟体操,开始吃现成的早餐。电冰箱里已空空如也,需要补充食品、我坐在厨房餐桌前,一边喝橘汁,一边用铅笔在便笺上开列购物清单,一页写不下,又写了一页。反正超级商场尚未开门,外出吃饭时顺便采购即可。

我把卫生间衣篓里的脏衣物扔进洗衣机,拧开水龙头哗哗啦啦洗网球鞋。这当儿,我陡然想起老人送的那件谜一样的礼物。于是把右脚那只尚未洗完的网球鞋扔在一边,用厨房毛巾擦擦手,折回寝室拿起帽盒。较之体积,盒子依然那么轻,轻得令人不无生厌,委实轻得出格。有东西触动了我头脑中的那根弦。这并非有什么具体根据,不妨说只是一种职业性敏感。

我转身环视房间。房间静得出奇。仿佛声音已被消除殆尽。我试着咳嗽一声,咳嗽声倒还真真切切。我掏出小刀,用刀背敲敲茶几,同样笃笃有声。一旦体验过消音事件之后,一段时间里总是难免对寂静疑神疑鬼。打开阳台窗扇,车声鸟鸣随即传来,我这才一阵释然。进化也罢什么也罢,世界还是充满各种音响才对头。

接着,我用小刀划开包装胶带,划得很小心,以防损伤里面的东西。盒的最上边塞满揉成一团团的报纸。我展开两三张看了看,全是三周前的《每日新闻》,不见任何特征。便从厨房里拿来塑料垃圾袋,将报纸一古脑地扔了过去。报纸着实塞了不少,足有两个星期的份数。无不是《每日新闻》。除掉报纸,下面是小孩小指大小的软绵绵的东西,不知是聚乙烯还是泡沫塑料。我用双手捧起,一捧接一捧放进垃圾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虽不晓得,麻烦事却是添了不少。去掉一半聚乙烯或泡沫塑料之后,从中又落出一个报纸包。我不由有些厌烦,折回厨房从冰箱里拿来一罐可口可乐,坐在床沿不紧不慢地喝着,用小刀尖不经意地削着指甲。阳台飞来一只黑胸脯小鸟,像往常一样咚咚有声地啄食茶几上散落的面包屑。一个祥和的清晨。

不久,我又鼓起精神面对茶几,从盘中轻轻掏出报纸包裹的物体。报纸上左一圈右一圈缠着胶带,使人联想起一件现代派美术作品。形状如同长得细长的西瓜,仍无重量可言。我把盒子和小刀从茶几撤去,在宽大的茶几上小心翼翼地剥去报纸,里面出现的竟是一块动物头骨。

莫名其妙!老人怎么居然想到我会为接受一块头骨而兴高采烈呢?何况以动物头骨送人一事本身就已相当荒唐,无论怎么看都断非神经地道者所为。

头骨的形状与马头相似,但尺寸比马小得多。总之,根据我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判断,这头骨应当存在于生有蹄甲、面部狭长、食草而又个头不很大的哺乳动物的肩上,这点大致不会有误。我在脑海中推出几种此类动物:鹿、羊、羚羊、驯鹿、驴……此外也许还有一些,但我已无从想起。

我决定暂且把头骨放在电视机上。虽然不大雅观,可又想不出其他位置。若是海明威,必定把它同壁炉上的大鹿头并放在一起,而我这房间当然没有什么壁炉。别说壁炉,连地柜也没有,鞋柜也没有。因此除了电视机,再没有可放这莫名其妙的头骨的位置。

我把帽盒底所剩的填充物统统倒进垃圾袋,发现最下面有个同样用报纸包着的细细长长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老人用来敲头骨的不锈钢火筷。我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火筷与头骨相反,沉甸甸的,且颇具威严,恰如威廉·富特文格勒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用的象牙指挥棒。

我情不自禁地拿着火筷站在电视机前,轻轻敲了敲动物头骨的额头部位。“咕”——一声类似巨大鼻音的声响。我本来预想的是“通”或“砰”那样硬物相撞之声,因此可以说颇感意外,但毕竟不便因此而说三道四。既然作为现实问题发出的是如此声响,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一来声音不至于因说三道四而出现变化,二来纵使出现变化也不会带来整个情况的转变。

头骨看得厌了敲得烦了,我便离开电视机在床沿坐下,把电话机放在膝头,拨动“组织”正式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以确认工作日程。负责我的人接起电话,说四天后有一项任务,问我有无问题。我说没有,为确保日后万无一失,我很想向他强调使用“模糊”的正当世。但考虑到说来话长,只好作罢。反正文件正确无误,报酬也够可观。而且老人说过未曾通过代理人,没有必要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来。

况且从个人角度我不大喜欢负责我的这个人。此君30光景,瘦瘦高高,总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我可不愿意使自己陷入必须同这等人物交涉棘手事的境地,除非万不得已。

三言两语商谈完事务性工作,我放下电话,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一罐啤酒,放录像带看汉弗里·勃格特的《基·拉戈》。我非常喜欢里边的劳伦·巴克尔。《数点一二三》里的巴克尔固然不坏,但我觉得《基·拉戈》中的她似乎多了一种其他作品所见不到的特殊气质。为了弄清到底是怎样的气质,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但终究未得出正确答案。或许类似一种为将人这一存在简单化所需要的寓言性。我无法断言。

老实看录像的时间里,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电视机上的动物头骨上面。这么着,我再也不能如平时那样聚精会神地盯视画面,在哈里肯出场时关掉录像,转而边喝啤酒边愣愣地看电视机上的头骨。凝眸之间,我发觉对那头骨似乎有点印象。可又全然想不出究竟是怎样一种印象。我从抽屉掏出T恤,把头骨整个罩起,继续看《基·拉戈》。这才总算得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劳伦·巴克尔身上。

11点,我走出公寓,在车站附近的超级商场随手买了些食品,又去酒店买了红葡萄酒、汽水和橘汁。接着在洗衣店取了一件上衣和两件衬衫,在文具店买了圆珠笔、信封和信笺,在杂货店买了纹路最细的磨石。还到书店买了两本杂志,在电气品店买了灯泡和盒式磁带,在照相馆买了立拍立现式照相机用的胶卷,顺路进唱片店买了几张唱片。结果我这辆小型车的后座给购物袋堆得满满的。大概我天生喜欢购物吧。偶尔上街一次,每次都像11月的松鼠买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物品。

就拿我这辆车来说,也是百分之百的购物车。所以买车,就是因为购物太多拿不过来。当时我抱着购物袋,走进刚好撞见的旧车出售场,发现车的种类实在令人眼花镜乱。我不大喜欢车,加之不懂行,便说什么样的无所谓,只想要一辆不是很大的。

接待我的中年男子为便于决定车种,拿出了很多样本给我看。我告诉他自己没心思看什么样本,我需要的纯属购物车,既不跑高速公路,又不拉女孩子兜风,更不为全家旅行之用。既不需要高效引擎,又无需空调无需随车音响无需天窗。要的只是转弯灵活、少排废气、噪音不大、故障不多、足可信赖、性能良好的小型车。颜色以深蓝色为最佳。

他推荐的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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